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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商发展: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2023-03-31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预案》。作为公司董事,我们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

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2021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5 号,解释中“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2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6 号,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

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