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6-05-13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文件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王森、戴波、容贤标、
梁永磐、刘光明、张小春、杨冬野、雷民军、王小明、张晓荣、鲍方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雷民军、王小明、张晓荣、鲍方
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对于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
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经认真审阅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规定要求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一致同意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 琦、闵 勇、赵燕士、雷民军
2016 年 05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 琦 闵 勇
赵燕士 雷民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 琦 闵 勇
赵燕士 雷民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 琦 闵 勇
赵燕士 雷民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 琦 闵 勇
赵燕士 雷民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