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27
第八届董事会第 26 次会议文件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要求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广西桂
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反映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 项,
余额 5.22 亿元。源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担保本公司发行
公司债券,公司以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
司股权向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5.22 亿元。
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合
法,披露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1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邝丽华 王小明
张晓荣 鲍方舟
2019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邝丽华 王小明
张晓荣 鲍方舟
2019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邝丽华 王小明
张晓荣 鲍方舟
2019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邝丽华 王小明
张晓荣 鲍方舟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