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风机设备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0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受让风机设备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
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
交公司第九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大唐贵
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机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
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桂冠电力全资子公司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受让大唐贵
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9 台风机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强
公司水力发电经营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大唐贵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风机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风
机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鲍方舟
夏嘉霖 潘 斌
2021 年 7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风
机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鲍方舟
夏嘉霖 潘 斌
2021 年 7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风
机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鲍方舟
夏嘉霖 潘 斌
2021 年 7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风
机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邝丽华 鲍方舟
夏嘉霖 潘 斌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