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32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一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客户性质、业务规 模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根据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并参考同行业 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金额,影响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中影响总资产488,230.71万元,净 资产 -2,235.77万元,不影响损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针对金融资产计提坏 账准备,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影响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总资产-3,468.31万 元,净资产-3,468.31万元,利润总额-3,468.31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 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 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二)会计估计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陕 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其持有的原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2020 年 12 月 16 日,原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过户。 重组工作完成后,公司的客户性质、业务规模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更客观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并参考同行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金 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 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影响数 流动资产 —— —— —— 应收账款 71,240,306,363.41 73,170,742,764.25 1,930,436,400.84 存货 18,057,541,848.22 1,829,914,936.68 -16,227,626,911.5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影响数 合同资产 - 17,828,530,524.81 17,828,530,524.81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应收款 1,428,898,091.46 1,395,586,948.57 -33,311,142.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3,659,523.30 1,146,726,735.41 3,067,212.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00,396,975.95 7,881,607,976.52 1,381,211,000.57 流动负债 —— —— —— 预收款项 5,258,334,756.31 - -5,258,334,756.31 合同负债 - 9,629,194,242.48 9,629,194,242.48 其他流动负债 6,163,431,002.68 6,442,097,482.18 278,666,479.5 非流动负债 —— —— —— 预计负债 396,254,023.85 651,392,872.42 255,138,848.57 所有者权益 —— —— —— 未分配利润 3,811,155,842.09 3,789,986,648.16 -21,169,193.93 少数股东权益 1,298,197,019.07 1,297,008,482.66 -1,188,536.41 (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180 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 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 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 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 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 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 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 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 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关联方款项 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组合 2 本集团合并范围外-石油、化工行业客户款项 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组合 3 本集团合并范围外-房建、公路、市政等行业客户款项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4.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 1 的其他应收款,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 2 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对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应收票据 -9,969,942.74 应收账款 -21,841,335.02 其他应收款 -2,871,813.12 未分配利润 -34,683,090.88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对 2020 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4,683,090.88 利润总额 -34,683,090.88 三、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核查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会计准则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 计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