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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2-019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
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21年1月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中影响其他
非流动资产-141,798,024.72元、未分配利润-101,921,168.95元和少数股东权益
-39,876,855.77元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
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和《解释第 15 号》执
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解释第 14 号》定义了 PPP 项目合同,包括 PPP 项目合同应符合的“双特
征”及“双控制”条件,明确了社会资本方的相关会计处理,特别是明确了 PPP
项目合同下应收款项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以及 PPP 项目合同下混合模式(金融
资产与无形资产兼有)的会计处理规定,并规定了明确的披露要求。保持了与收
入准则的衔接,要求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明确了 PPP 项目资产建造
过程中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 14 号》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 14 号》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
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合并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变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影
表项目              变更前金额         更后金额           响数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95,165,784.23   9,753,367,759.51   -141,798,024.72
未分配利润          5,981,666,132.98   5,879,744,964.03   -101,921,168.95
少数股东权益        1,581,989,292.81   1,542,112,437.04   -39,876,855.77
    《解释第 14 号》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各项目不产生影
响。
    2.《解释第 15 号》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自《解释第 15 号》公布之日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
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等文件要
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
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会计准
则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
项说明,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