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6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候选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张义光先
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条件和资格,毛继东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条件和资格,不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董事会的
选举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选举张义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毛继东
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继续聘任莫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继续聘任刘小强先生、韩军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苏
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聘任杨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继续聘任时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我们认为,莫勇先生、刘小
强先生、韩军锋先生、苏健先生、杨耿先生、时炜先生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小健、赵嵩正、郭世辉、杨为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