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为乔先生)2023-04-2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陕西建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陕西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杨为乔,男,1970 年 9 月生于甘肃省兰州市,法学硕士,
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
学院财税金融法教研室。长期从事金融法、经济法、公司企
业法、现代支付结算法等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2012 年 5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06527),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二、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 8 次,其
中第七届董事会七次,第八届董事会一次,审议通过了 59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情况,无连续 2 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均能够事先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
文件资料,依法独立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能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和
专业审慎的原则,对 2022 年度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审议 25 项议案。
本人参加全部股东大会,具体为: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3 次;无委托出席现象。
(三)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全部三次会议,参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提名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提案共八项。
(四)公司现场有效工作时间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在公司总部、华为云
计算数据中心项目部(延安新区)、延安南泥湾水系连通项
目部、延安劳模工匠学院项目部以及西安国际足球中心项目
等公司现场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在 2022 年度审议的议案中,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事项
通过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
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
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等议案,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必要性、
及时性与合规性。
(二)关于公司项目开拓、进展的事项
通过审议《关于陕西化建拟参股陕西延长石油能源化工
工程公司的议案》《关于对陕西创玮建投城市更新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以及《关于对陕
西创兴建投城市更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及累计对外
投资的议案》等议案,关注公司相关经营项目开拓进展、风
险防控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关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事项
通过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
四个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等议案,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中
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工作的进一步
完善,确保公司治理合规、高效。
(四)关注公司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事项
通过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
及《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
案,关注公司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的更新完善;通过审议《关
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关注
公司基本制度完善,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制度建设,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五)关注公司财务运行安全事项
主要包括:
第一,公司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关于
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
对外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度拟新增融
资担保额度的议案》等议案,关注公司对外投资与各项担保
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合规性问题,提示风险。
第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通过审
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关注可能存在的相关财务、法律风险,提
示公司注意各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问题。
第三,关联交易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通过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关注
公司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价格以及市场公允性,提示公司
关注投资者关系管理,提示风险蔓延可能以及监管部门穿透
式监管对公司股东管理的影响。
此外,通过审议《关于申请债务融资的议案》《关于申
请注册或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关注后疫情时期市场不
确定性因素对公司融资、财务运行环境的影响,确保公司稳
步提升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通过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公司季报、年报以及重大
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
时性,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是否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所在任职单位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资金融通等服务,没有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五、后续培训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多
次培训,包括:(1)2022 年 2 月 16 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报
告风险关注提示”直播培训;(2)2022 年 4 月 7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线上举办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专题
培训”;(3)2022 年 4 月 11 日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
西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杜绝短线交易与合规减持”直播
培训;(4)2022 年 4 月 21 日-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5)2022 年 4 月 28
日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解
读及实务解析”直播培训;(6)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6 月 5
日,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 年第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后续培训”取得培训证书(证书编号:D22020452);(7)
2022 年 7 月 13 日参加由北京证监局牵头组织、陕西证监局
等举办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专题培训”;(8)2022 年 9 月
13 日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依法合规运作专题培训”
等。
六、总体评价
2022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勤勉、专业高效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活动,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
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签字:杨为乔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