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2-0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8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
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0 份,实际收
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0 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确定基建转固定
资产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的议案》。
参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结合公司控股子
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的实际情
况,确定新能源公司基建转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
如下:
一、基建转固定资产标准:
1、全部产品产出;
2、整套装置持续稳定生产达到 1 个月以上;
3、符合以上条件时组织 72 小时考核,编写并提交考核验收报告。
同时符合上述 3 个条件时具备基建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二、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非生产性房屋建筑物 30-40 年
5%
生产性房屋建筑物 20-30 年
1
动力机器设备 18-22 年
化工及通用机器设备 10-20 年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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