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201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3-04-0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公司2012年业绩修正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在第三季度报告
中披露了2012年年度业绩预增情况,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
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0%-120%以上。
(三)本次业绩修正情况:经调整后重新测算,预计2012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具体数据将在
201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四)是否根据注册会计师预审结果进行业绩预告更正:是。公司
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伊吾能源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时间存在
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6,629,031.17元。
(二)2011年度每股收益:0.5114元 (摊薄后0.2787元)。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原计划于2012年内全面投产的哈密新能源公司一期“年
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与吉木乃5-6亿立方米
LNG建设项目,均出现不同程度延迟,影响公司2012年度业绩同比增长;
(二)伊吾能源9%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时间存在差异:
1、2012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新疆中能颐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全资子公司瓜州广
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所持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瓜州物流持有伊吾能源9%的股权进行转让,确
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2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2年11月2日收到
50%股权转让款60,000万元,2012年11月5日收到其余50%股权转让款
60,000万元,工商变更于2012年11月20日办理完毕,公司已全额收到
100%交易款项;
2、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以相同价格同步转让其持有伊吾能源6%
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伊吾能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广汇集团持
有其45%的股权,瓜州物流持有其40%的股权,中能颐和持有其15%的股
权。2012年三季度报告中,公司依据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预计此笔股权转让会给公司带来98,938.98万元的净收益。
3、注册会计师意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
[2012]94号《关于协调解决哈密地区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块探矿权
纠纷进展情况的函》,区政府拟将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域按总资源
量“一家一半”重新划分(划分后广汇拥有资源量合计约35.12亿吨),
其承载主体为伊吾能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伊吾能源的股权转
让手续均已办理完毕,除货币资金和将要取得的煤炭矿权外,无其他
资产或负债。因此,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股权转让的资产核心价值为
正在办理中的矿权价值,且股权转让价格高低依赖于矿权的价值高低。
出于谨慎考虑,建议2012年度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收益,待矿权手续办
理完毕后再正式确认。
4、经公司审慎研究决策,采纳会计师事务所建议方案:针对伊吾
能源转让9%股权的损益,2012年度暂不进行确认,全部实收款项计入
预收帐款,待矿权手续办理完毕后正式确认损益,体现矿权办理完毕
的当期收益。上述股权处置收益的调整不影响公司2012年度经常性损
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201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对本年度业绩进行预计
时,未能充分预计到上述变动情况,导致业绩预告需要修正,给投资者
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
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系公司财务部与审计中介机构分析后初步
测算,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2年度财务报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