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归集的剥离费用按照经济内容及资产属性划 分为在建工程和存货科目核算,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鉴 于本次变更涉及资产计税基础的影响,建议将变更事项向主管税务机 关报备。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将长期待摊费用 核算方法由递延资产科目变更为在建工程和存货科目。 独立董事: 赵成斌、张文中 吾满江艾力张伟民 201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