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选择和适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做出了 合理的会计估计; 2、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