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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3-04-2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广
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1
号 文 ) 的 核 准 , 同 意 本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11,700.38 万股新股。本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166,66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4.00 元。截至 2011 年 5 月 23 日止,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9,999,984.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37,221,604.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2,778,379.77 元。
     截止 2011 年 5 月 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1]
第 15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2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已全部使用
完毕,总共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08,645,825.43 元,其中
2,102,778,379.77 元为募集资金,5,867,445.66 元为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截止 2012 年 9 月 5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314,105.53 元,均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无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1
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
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
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的《保荐协议》,本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
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
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上述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基本一致。




                               2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1       截止日余额*2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002013329200056668      2,110,399,984.00              ---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2013319200039630            358,384.91        11,781.81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991902734310301                3,707.32    22,108,168.45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7501110182100000518            145,221.41       522,376.43         活期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二道桥支行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651100851018010014755           146,480.69     1,164,470.44         活期

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1076000005087               738,248.07        13,051.40         活期

                   合计                                                                         2,111,792,026.40    23,819,848.53




     *1 初时存放金额中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7,621,604.23 元,自有资金 1,392,042.40 元。

     *2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3,819,848.53 元均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3
        三、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02,778,379.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45,435.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08,645,825.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承                                                     项目达                                        项 目 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本年                              是否
                                                       诺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行 性 是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含                计                                 可使用                                        否 发 生
                  含部分变诺投资总额 额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          现的                              预计
                                                  利息收入)              投入金额(2)                            状态日                                        重 大 变
                  更(如有)                                                            (3)=(2)-(1)   (2)/(1)          效益                              效益
                                                      (1)                                                        期                                            化
年产 120 万吨甲
醇/80 万二甲醚       否    2,102,778,379.77 2,102,778,379.77 2,108,645,825.43   5,867,445.66   2,108,645,825.43      ---            100%   2013.1.31   --- ---    否
  (煤基)项目
      合计                 2,102,778,379.77 2,102,778,379.77 2,108,645,825.43   5,867,445.66   2,108,645,825.43      ---

                  年产 120 万吨甲醇/80 万二甲醚(煤基)项目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全部建成并进入试生产,生产装置一次投料开车成功。2012 年 2 月和 6 月,热电站工程 1 号机组和
                  2 号机组相继实现电力并网发电;2012 年 4 月空分装置产出合格的氮气和氧气;2012 年 6 月 1 日,产出环烃-1 后陆续产出其它副产品;2012 年 6 月 23 日,产出合
未达到计划进 度原
                  格粗甲醇产品;2012 年 8 月 25 日,甲醇精馏装置顺利产出精甲醇成品;2012 年 12 月 2 日甲烷分离装置及原料气压缩机开车投料,并产出合格 LNG 产品。由于工
因
                  艺技术路线复杂,工艺流程长,人机间磨合需要一定时间,另由于煤质等原因,致使锅炉、气化炉等设备的运行不稳定等,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还处于试生产
                  状态,该项目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                         本公司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702,778,379.77 元(含手续费支出 2,910.00 元)。该项资金已置换完毕。
况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23,819,848.53 元,均系本公司自有资金。
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 使用
                                                                                             无
情况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08,645,825.43元,具体情况为:
     1、本公司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02,778,379.77元(含手续费支出
2,910元)。该项资金已置换完毕;
     2、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新能源”)
进行增资1,400,000,000元,用于实施“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煤基)
项目”。广汇新能源对该等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11年7月1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次会议(通讯方式)、监事会第
五届第二次会议和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广汇新能源
以897,000,0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广汇新能源实际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811,470,927.02元,其余85,529,072.98元募集资金继续用于
项目建设,待项目产生收入后再以其自有资金归还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① 通过向银行借款取得并将于年内归还的资金 240,000,000.00 元,已置换
完毕;
     ② 通过公司搭桥向银行借款取得的资金 200,000,000.00 元,已置换完毕;
     ③ 通过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借款
方 式 取 得 的 资 金 457,000,000.00 元 , 实 际 置 换 371,470,927.02 元 , 其 余
85,529,072.98 元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2)募集资金 588,529,072.98 元用作支付“年产 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
甲醚(煤基)项目”所需资金。
     (3)由于广汇新能源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均在乌鲁木齐,资金使用不
是很方便,故广汇新能源将部分资金转入广汇新能源其他非募集资金账户中,但
该等资金均用作支付“年产 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煤基)项目”所需资
金。
     3、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5,867,445.66 元,本公司均用作支付“年产
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煤基)项目”所需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基本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但广汇新
能源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存在部分不规范问题,具体为:
    (一)广汇新能源募集资金专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未将自有资金清理干净,
账户内尚存自有资金 1,392,042.40 元。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账户之间、募集资金账户与广汇新能源的
非募集资金账户之间有资金往来现象。
      虽然广汇新能源募集资金管理存在上述不规范问题,但所有资金均全部用
                                       5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对于广汇新能源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公司已在全公司范围
内对广汇新能源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做出深刻检讨。
同时,公司也将深刻吸取教训,对使用募集资金的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培训,
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鉴于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本保荐机构先后于
2012年1月要求发行人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于2012年9月对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事项予以确
认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012年3月13日,发行人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大华核字
[2012]130号《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广汇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
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发面如实反映了广汇股份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时提醒“广汇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上存在不
规范情形”。2012年9月,发行人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鉴证报告,
确认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存
放其他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专户与非募集资金专户之
间的资金往来、短期挪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余额信息披露与实际
不相符等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五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
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等相关规定。
    广汇能源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的情形,该违规行为最终虽并未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但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判断、以及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余额
情况的核查造成了障碍。
    事后,广汇能源落实了责任、进行了整改,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罚款、通报
批评、责令检查等惩戒措施,并对该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进行了公告、组织
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规范运营的培训,以加强对募集资金和控股子
公司的财务管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