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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2年度)2013-05-2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GUANGHUI INDUSTRY CO., LTD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2 年度)

            股票简称:广汇能源

             股票代码:600256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




                     1
                          重 要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海通证券对报告中所包
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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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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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2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五章 抵押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 ....................................................... 13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 14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6




                                               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09年8月4日,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发行人”或“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09】725号核准文件,获准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

    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公司债券简称为““09 广汇债”,代码为 122021。


四、发行主体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六、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7 年。


七、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95%,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
                                      4
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
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
面总额及最后一期利息。

    起息日:自 2009 年 8 月 26 日开始计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8 月 2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2010 年至 2015 年每年 8 月 26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公司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
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0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2016 年 8 月 26 日之前的第 6 个工作日为本期公司债券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2016 年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

    计息期限:自 200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


九、抵押担保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抵押资产为: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广汇美居物流园的部分商业地产(商铺),以担保本期公
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兑付。

    2012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5
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76%股权与控股股东所
持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6.96%股权进行置换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发行
人以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76%股权与控股股东广汇
集团所持广汇新能源 26.96%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换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仍持有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

    广汇集团同意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股权置换完成后,
继续以其所属广汇美居物流园商铺为本公司 2009 年发行的 10 亿元 7 年期公
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后方可解除。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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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发行人201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前身广汇晨晖,是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经开<
合>字[1995]第001 号)和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外经贸新外资企字
[1995]0022 号)批准,于1995 年1 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9 年3 月14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9]40 号文批准,广汇晨晖通过整
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了广汇股份,注册资本为12,689.16 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3,504,362,468 股。发行人控股股
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1年末该公司的持股比
例为43.97%,孙广信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2000年5月上市,上市之初的主要业务为石材业务。发行人2002年进
行产业结构调整,相继进入液化天然气、煤化工和煤炭开发、石油天然气勘探开
发领域,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目前已形成了以LNG、
煤炭、煤化工、石油为核心产品,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化工、石油
天然气勘探开发三大业务板块。


二、发行人 2012 年度经营情况

    2012年,发行人共实现营业收入371,523.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55%;营
业利润108,765.41万元,较上年减少4.29%;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权益) 98,504.47
万元,较上年增加2.34%。剔除2011年房地产相关营业收入222,855.71万元后,
2012 年 公 司 能 源 板 块 业 务 收 入 较 上 年 增 长 46.71% ,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增 长
115.44%。 发行人积极退出非能源业务中的商品贸易业务和商铺租赁业务,完
成了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76%股权与控股股东新疆
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96%股权进行置换工作。发行人非能源
业务已按规划全部退出。

    发行人能源业务中,哈密煤化工、吉木乃LNG工厂建设、哈萨克斯坦TBM
公司石油和天然气开采、LNG汽车推广、富蕴煤炭综合开发、煤炭销售、能源综
合物流等项目均进展顺利,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7
    1、能源资源的获取与开发取得新成果

     2012年,发行人进一步加快资源的获取与开发步伐:在哈萨克斯坦积极收
购油气新资源,大力推进斋桑稠油试采和天然气开发业务,完成43口油气井的
钻探工作,完成南依玛谢夫油气项目的签约及交割。在阿勒泰地区拥有17个煤
矿的勘探权,其中6个矿已探明储量18.9亿吨。按计划推进白石湖露天煤矿的手
续办理及产能建设,积极开发原煤资源,2012年生产原煤887万吨,位列"2012
中国煤炭企业100强"第69位。

     2、能源加工基地建设迈开新步伐

    发行人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煤化工一期克服技术难关完成试车工作,试车成功
周期提前于国内项目平均水平,成功生产出甲醇和LNG、副产品等全系列产品,
成为国内目前已投产煤化工项目中,建设周期最短、建成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
同时大力推进淖毛湖地区1000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获得
当地政府大力支持。鄯善液化厂积极协调上游气源、较高效率地完成检修工作,
全年完成天然气销量3.14亿方,实现经营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25.82%,净
利润3.69亿元,同比增长50%。吉木乃工厂全面竣工并完成工程验收,具备投料
试车条件。富蕴喀木斯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首批能源示范项目,供水工程基本完
工、生活配套设施基本完成。

     3、能源物流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长445公里的红淖三铁路一期已列入国家发改委、铁道部落实《国务院
新36条》的民营项目示范工程,是国内第一条由民营主导建设的纳入国家中长
期路网规划的铁路,项目审批、工程准备、先期控制性路面、路基附属设施等前
期工作同步推进,创造了国内铁路施工效率的新纪录。经过三年不懈的努力,于
2012年12月8日在北京成功签署《中哈两国政府间萨拉布雷克-吉木乃天然气管
道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118.5公里的跨境输气管线12月19日全线贯通,是国
内第一条由民营企业建设经营的跨境天然气管道。上述两个项目都在我国民营企
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淖柳公路二期全面竣工,运营车辆超过
1300台,年运力增长至2000万吨。启东LNG转运分销站项目获得江苏省能源局
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迈出关键一步。柳沟物流园项目快速装车系统通过铁道部
试装验收,投入试车运营,宁夏中卫"LNG转运分销基地"及生活服务基地等项目
顺利推进。

    4、能源市场开发实现新开拓

     发行人通过与甘肃铁路局金轮公司密切合作,为煤炭销售创造良好条件,
全年完成煤炭外销量689.68万吨,其中铁销339.94万吨、地销349.74万吨。同
                                     8
时加强煤炭热值的检测及管理,分质分类销售,力争效益最大化。与中国石化、
宝塔石化集团、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等大客户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在
全国大力开拓天然气市场,2012年新建LNG、L-CNG加气站45座,已建成并投
入运营的公司加注站总量已达103座,新推广LNG车辆1800辆,建站范围已覆盖
西北各省区及内地部分省区。

      5、发行人更名工作圆满完成

    鉴于能源业务在2012年成为发行人的主要利润来源,为了更加清晰地传达
发行人产业定位和规划,确切体现发行人未来将发展成为国际化能源公众公司的
愿景,去除地域化色彩,突出能源行业和国际化特征,发行人董事会第五届第十
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中文名称"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
公 司 " 变 更 为 " 广 汇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英 文 名 称 "XINJIANG GUANGHUI
INDUSTRY CO.,LTD."变更为"GUANGHUI ENERGY CO.,LTD.",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广汇股份"变更为"广汇能源"。本次名称变更登记手
续已于2012年6月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 201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4月1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
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3]004638号认为:

    广汇能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广汇能源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关于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吾
能源)9%的股权转让事项,伊吾能源的核心资产为尚未取得的矿权,且该项股
权转让价格的高低完全依赖于矿权的价值高低,因此该项股权转让的实质为矿权
转让。虽然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述伊吾能源的股权转让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但伊吾能源尚未取得矿权,且如果2013年底前伊吾能源未取得矿权,新疆广汇
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按承诺原价回购新疆中能颐和股权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所持有伊吾能源的股权,并支付原转让价款的10%作为补偿金。截止2012
年12月31日,该项交易实质并未完成,应待矿权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按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发行人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9
     (一) 发行人盈利能力

    2012 年度,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        2011 年(调整后)            增减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371,523.59               456,110.85       -84,587.25            -18.55
营业利润                     108,765.41               113,640.73        -4,875.32            -4.29%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96,400.32                97,662.90        -1,262.58            -1.29%


     (二) 发行人资产负债状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调整后)           增减             增减幅度%
资产总计               2,321,232.67                1,885,144.66      436,088.00             23.13%
负债合计               1,446,001.53                1,065,371.28      380,630.25             35.73%
归属于母公司
                         809,879.51                 678,258.89       131,620.62             19.41%
所有者权益


     (三) 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

    2012 年度,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1 年                             增减幅
              项目                2012 年                                 增减
                                                    (调整后)                              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749.26         50,221.13        -9,471.87         -18.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403.02           -347,658.68     134,255.66          -38.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88.09        518,284.31      -454,096.23         -87.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815.85           220,810.22      -329,626.07        -149.28%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96,400.32         97,662.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2               0.51                  -              -
 /净利润




                                              10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725 号文批准,于 2009
年 8 月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款项共计 98,169 万元。截止 2009 年 9 月 2 日,本次募
集资金已到位已汇入发行人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开立的
991900004010802 账户内,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
验证并出具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09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
证报告》(华德验字[2009]84 号)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拟安排债券募集资金中的约 6 亿元偿还银行借款
(包括以委托贷款方式偿还控股子公司的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说明
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是                                                              未达
                                                                                    变更原
         否                       是否       项   预              是否   到计
                                                           产生                     因及募
承诺项   变 拟投入     实际投入   符合       目   计              符合   划进
                                                           收益                     集资金
目名称   更 金额       金额       计划       进   收              预计   度和
                                                           情况                     变更程
         项                       进度       度   益              收益   收益
                                                                                    序说明
         目                                                              说明
归还借                                       完
         否     6         6        是                  -      -      -          -        -
款                                           成
补充流                                       完
         否   3.8169    3.8169     是                  -      -      -          -        -
动资金                                       成




                                        11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2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第五章 抵押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持有的,位于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
路的美居物流园部分商业地产(商铺)及其所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
全体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2009 年7 月2 日,新疆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抵
押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用于抵押的资产评估值为251,116.41万元。



    截至2012年底,美居物流园运营稳定,抵押财产价值不可能发生影响抵押
权人利益的重大变化,抵押房产资产评估价值可覆盖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超额
抵押对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




                                  13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2009年8月26日正式起息,根据2011年8月21日,《广汇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2012年付息公告》,发行人于2012年8月27日
支付2011年8月25日至2012年8月2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6,950
万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95%。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9.5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5.6 元。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2年8月24 日;

    本次付息债权兑息日:2012 年8月27 日。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2 年8月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09 广汇债”持有人。

    付息办法:

    (一))发行人已与登记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
托登记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发行人将在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
的利息足额划付至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将本年度债券
兑息资金划入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登记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
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
为准。

    (二)登记公司在收到相应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登记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可于兑付机构领
取相应的债券利息。




                                  14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
评”)于2013年5月发布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
告(2013)》(信评委函字【2013】跟踪063号),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观点

    2012年,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战
略转型快速推进,当期公司LNG业务基本保持稳定,销售结构有所优化;煤炭业
务稳步增长,已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新的增长点;主要投资项目有序进行,已初
步形成了以LNG、煤炭、煤化工、石油为核心产品,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
化、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三大能源业务板块。与此同时,中诚信证评将
持续关注在建能源项目能否如期完工、达产对公司营收产生的影响,以及未来大
规模投资需求带来的资金压力可能对公司财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二、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广汇能源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5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
                             动情况


    海通证券指定的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周晓雷、王欢,
2012年度上述人员未发生变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