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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与国投交通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2013-09-23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7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交通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意向合作单位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投交通公司。
●本次合作意向的实施尚需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
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意向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
向性约定,该意向书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实施进度
和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下午与国投交通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关于铁路项
目的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意向主体
    ●甲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56,543,702 元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尚继强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煤炭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液化天然气、石油、
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
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商业购销。
    公司拥有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82.3%股权,铁
路公司注册资本 30 亿元,主要从事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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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
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铁路公司实收资本金
1,111,424,609 元。


    ●乙方:国投交通公司
    国投交通公司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对港口、铁路、路桥等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进行控股参股经营的投资控股型公司,全面负责国家开发
投资公司旗下的全部交通类业务。
    国投交通公司是国内港口业唯一的中央级权益(经营性基金) 的国家出资人
代表,控股港口项目规划吞吐能力 3 亿吨,控股经营的港口项目主要有国投曹妃
甸港区 5000 万吨煤码头、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 3000 万吨煤码头、镇江港、洋浦
港等,建设中的控股港口项目有曹妃甸煤炭码头续建工程项目、国投中煤同煤京
唐港扩能项目、国投湄洲湾煤码头工程项目、国投孚宝洋浦罐区码头有限公司、
国投钦州煤码头工程项目等;在做强做大港口主业的同时,公司还控股投资了北
京浩达交通发展公司、国投山东临沂路桥公司;参股投资了张家港、南通、烟台、
宁波等地区的港口项目以及蒙冀铁路、哈罗铁路、唐港铁路等铁路项目。公司紧
紧围绕国家能源运输的需求,确保国家能源运输安全,以煤炭下水码头建设为切
入点,全力推进铁路、港口资源的整合,已形成以港口为基础,以煤炭运输为主
线,以渤海湾、北部湾和长江三角洲为重点的港口布局。


    二、合作背景
    (一)、甲方及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母公司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就能源(煤炭、煤炭分质利用)、铁路领域合作达成的共识。
   (二)、本公司正在修建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以下简称红淖铁路)。
   (三)、国投交通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主导控股投资建设并运营北翼
出疆铁路通道。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条款
    (一)、甲乙双方均表示将按照国家及地方的铁路发展要求,共同推进北翼
出疆铁路通道项目,将北翼出疆铁路通道建设成一条完整、统一且与国铁网络互
联互通的公共铁路通道。
    (二)、为保证通道营运高效,同时尊重双方利益,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如下:
    1、双方均将尊重国家铁路网发展规划要求,确保北翼出疆铁路通道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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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性的前提下,共同投资建设红淖铁路;并同意将所投资建设的红淖铁路纳入
北翼出疆铁路通道项目内。
    2、双方同意乙方受让红淖铁路 40%股份,价格不高于实收资本对应股份的
2.1 倍(以评估价格为准,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8 月 31 日)。
    3、双方同意所合作的铁路项目的管理运营模式与北翼出疆铁路通道的管理
运营模式保持一致。
    (三)、双方同意,本意向书签署后,由乙方推荐(经甲方确认)并委托中
介机构对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和红淖铁路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乙方承诺对尽
职调查所取得的甲方或铁路公司的信息依法保守秘密。甲方承诺协调铁路公司对
尽职调查提供必要协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意向书签署,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
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在能源领域及铁路网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建立深度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意向达成后国投交通公司将通过溢价受让红淖铁路股权
方式,与我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红淖铁路,并同意将所投资建设的红淖铁路纳入北
翼出疆铁路通道项目内,有利于提升红淖铁路运输能力及公司的战略地位,显著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
该意向书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实施进度和内容仍存
在不确定性,尚待意向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书予以约定,并履行
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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