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再次召开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的公告2013-09-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再次召开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情况的公告
经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以注
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公司董事会要求,
再次召集了“09广汇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审议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
以注销的事项,并已于2013年9月18日发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义关于再次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2013年9月28日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
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总额未达到本期未偿还债
券张数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不满足《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
故原定于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召开的“09广汇债”2013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召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于公司回购部分
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不再召集广汇能源“09广汇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