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喀木斯特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公告2013-10-1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喀木斯特矿区总体规划
的批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转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文件:发改能源【2013】193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喀木斯特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现将
批复文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矿区煤炭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原则同意喀木斯特矿区以建设大型煤矿为主的开发思路。本规划是矿
区煤炭资源开发的指导性文件,是矿区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和项目
核准的重要依据。
二、矿区东以 F1 断层、F3 断层和煤层隐伏露头线为界,南以 B1
煤层尖灭线为界,西以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边界为界,北以 DF6 断
层为界。矿区东西长约 13~25 公里,南北宽约 16~22 公里,面积约
为 431 平方公里,煤炭资源总量约 61 亿吨。
三、矿区划分为 3 个井田和 1 个勘查区,规划建设总规模 2200
万吨/年。其中:喀拉萨依西矿井 600 万吨/年、阿拉安道南矿井 1200
万吨/年、阿拉安道北矿井 400 万吨/年。
四、矿区生产的煤炭产品,主要供应矿区周边规划建设的电厂和
煤制气项目,其余部分通过矿区铁路专用线经准(东)~北(屯)铁
路外运。
五、喀木斯特矿区为国家规划矿区。矿区内规划新建项目开发进
度必须符合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批复文件明确提出:“按照一个
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以新疆富蕴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为
主体,推进矿区煤矿企业的联合与重组,做好矿区铁路专用线、供水、
供电、救护等公用工程建设,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依据
矿产资源赋存条件,科学推进实施项目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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