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与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3-10-1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战略合作单位名称: 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
●战略合作内容:酒泉市政府继续支持广汇能源瓜州柳沟千万吨级煤炭物流
园建设;欢迎和支持广汇能源在酒泉新建项目、扩大投资,先期拟在酒泉布点建
设 1000 万吨/年煤炭分质转化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支持广汇能源在酒泉布点建设
LNG 汽车加气站项目;支持广汇能源参与酒泉新农村天然气应用项目建设;积极
协调境内火电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使用广汇能源的煤炭和提质煤。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风险提示:本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战略合作性协议,为双方
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实施进度及合作内容仍需双方共同努
力,通过明确合作意向后进一步达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下午与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在酒泉签署了《战
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东接甘肃省张掖市和内蒙古自治
区,南接青海省,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接蒙古国。酒泉市人口合计 110 万
人,总面积 19.12 万平方公里,占甘肃省面积的 42%,是甘肃省面积最大的城市。
酒泉为汉代河西四郡之一,自古是中原通往西域的交通要塞,丝绸之路重镇。酒
泉拥有丰饶富庶、开发便利的水利水土资源,全区有发源于祁连山冰川积雪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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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河系、16 条河流,境内和周边分布着玉门石油管理局、酒泉钢铁公司、酒泉
卫星发射中心等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同时拥有全国最大的风电电厂和风电
设备制造业基地,整体实力雄厚、技术密集、人才荟萃、市场巨大。
为了加强地企合作,促进双赢、共谋发展,酒泉市人民政府和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经过友好协商,就深化发展战略合作达成协
议。
二、主要协议内容:
1、酒泉市政府继续支持广汇能源瓜州柳沟千万吨级煤炭物流园建设,并落
实各项优惠政策,创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广汇煤炭物流项目延长产业链,做大
做强。
2、酒泉市政府欢迎和支持广汇能源在酒泉新建项目,扩大投资。先期拟在
酒泉布点建设 1000 万吨/年煤炭分质转化综合利用项目,在 2013 年底前完成前
期工作,2014 年开工建设。酒泉市对广汇能源煤化工项目给予“飞地建园”、工
业用地、招商引资等一揽子政策优惠,在酒泉市安排煤化工项目配套生活园区的
土地。其他项目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政策优惠。
3、为加快清洁能源在酒泉的推广应用,酒泉市政府积极支持广汇能源在酒
泉布点建设 LNG 汽车加气站,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审批广汇能源已经申报的 8 个加
气站项目;已经建成运营的加气站,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通过回购、合资、
合作等方式,尽可能调整整合由广汇能源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十三五”
规划布点建设的加气站,原则上由广汇能源建设经营。
4、酒泉市政府支持广汇能源参与酒泉新农村天然气应用项目建设。广汇能
源拿出酒泉新农村天然气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酒泉市相关部门帮助
实施推广建设,并尽力给予政策支持。
5、按照重大项目互保共建和企业互为市场的政策,酒泉市政府积极协调境
内火电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使用广汇能源的煤炭和提质煤。
6、酒泉市政府欢迎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发挥在房地产开发、汽车服务业
等方面的优势,参与汉唐文化新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及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并享受
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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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双方将本着促进双赢,共谋发展的原则,充分发
挥公司在能源领域的优势,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协议达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煤
炭、天然气在河西走廊的市场空间,加快煤炭分质利用项目的推广步骤,稳固公
司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的战略目标实现,显著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战略合作性协议,
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实施进度及合作内容仍需双方共
同努力,通过明确合作意向后进一步达成,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公司
将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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