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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所属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获取探矿权进展的公告2013-10-23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获取探矿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所属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吾
  广汇能源”)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通知函件,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矿权划分:
      经各方协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与中国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原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控股方) (以下简称“中信新
  天公司”)签署协议,协议约定对哈密地区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整块 233.93 平
  方公里进行划分,其中:41 勘探线以东勘查区块面积 49 平方公里,储量约 27.42
  亿吨探矿权归属原中信新天公司;41 勘探线以西到附 3 线资源储量约 29.12 亿吨,
  另在 41 勘探线以西、“东八区”北边线以北 6 平方公里,资源储量约 6 亿吨探矿
  权确定归属伊吾广汇能源公司。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伊吾广汇能源将淖毛湖煤田东部 41 勘探线以东勘查区块面积 49 平方公里区
  域地质勘查资料向中信新天项目公司进行移交,中信新天公司按协议要求将地质
  勘查补偿资金共计人民币壹亿元汇入伊吾广汇能源指定帐户。按协议要求伊吾广
  汇能源可依据“申请在先”的方式办理 41 勘探线以西区块的探矿权手续,不再
  采取有偿出让方式。
      至此,涉及原中信新天公司关于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块探矿权纠纷一事,
  已正式解决完毕,通过协议划分所得的哈密地区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内储量共
  计 35.12 亿吨煤炭资源,全部注入伊吾广汇能源公司名下。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