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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第五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3-12-1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9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3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
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回购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琳已回避表决。
    (二)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关于回购新疆中能
颐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
通知》:“截至目前哈密地区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探矿权证正在办理
之中,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工作流程,预计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不能
拿到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探矿权证。故我公司将按照承诺履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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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能颐和所持有的伊吾能源股权义务”。同意广汇集团履行承诺回购股
权。内容详见 2013-095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回购股权的公告》。
    (三)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认为:因广汇集团履行上述回购承诺,使伊吾能源
股权转让事项转为关联交易。通过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初步沟通确认,股权转让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
计入 2013 年度资本公积,不影响上市公司当期经营性损益及现金流,
交易本身不存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联交易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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