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2-2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9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30 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
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01,626,96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9.83%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尚继强因出差未
能亲自出席及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
董事陆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实际到会董事 6 人。董事长尚继强因出差未
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董事康敬成因出差未能亲
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建军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赵成斌、吾满江.
艾力、张伟民均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张文
中出席会议。副董事长向东、董事孔令江、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
1
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任齐民、监事
王涛均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监事陈瑞忠出席会议。公司
董事会秘书倪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丁剑辉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
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1-4 项议案经表决,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全票通过。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
1 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 40 亿 2,601,626,961 100 0 0 0 0 是
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601,626,961 100 0 0 0 0 是
3 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601,626,961 100 0 0 0 0 是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
4 2,601,626,961 100 0 0 0 0 是
所审计费用标准
2、第 5 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履行承诺回购股权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广汇
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提案回避表决。经表决,获得出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全票
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5 318,436,199 100 0 0 0 0 是
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回购股权的议案
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震宇、张云栋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