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2014-01-2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1、本公司接到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分别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1 月 17 日、1 月 20 日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本人
或配偶证券账户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成交价格在每股人民币
6.83 元至 7.19 元之间,具体情况如下:
序 董事、监事、 本次增持 本次变动前 本次购入数 增持后股份
职务
号 高管姓名 使用账户 持股数(股) 量(股) 数量(股)
董事
1 陆伟 配偶 0 400,000 400,000
总经理
2 陈瑞忠 监事 配偶 27,378 6,100 33,478
3 杜中国 运营总监 本人、配偶 0 12,000 12,000
4 丁剑辉 财务总监 本人 0 10,000 10,000
合计 27,378 428,100 455,478
2、2014-003 号公告增持人员中尚继强、向东、王建军、韩士发
均以配偶证券账户增持,倪娟以本人证券账户增持。
上述参与增持的相关人员均表示: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
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强烈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
法律规章规定。公司 2014-003 号、2014-004 号公告中涉及增持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自愿承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配偶账户作为本人关联账户,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并进行锁定和管理。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