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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公告2014-02-2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
                     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司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知,已收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文件:发改基础【2014】304 号《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现将

  批复核准事项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建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有利于完善路网布局,强化新疆铁

  路煤炭运输通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吸引民间投资建设铁路,

  原则同意报来的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法人单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二、功能定位:本项目是以煤运为主,其它农产品、化工产品为

  辅的资源开发性铁路,是疆煤外运通道的重要集运线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自兰新铁路红柳河站引出,经哈密市星星峡镇、双井子乡、

  伊吾县下马崖乡、淖毛湖镇,至淖毛湖矿区分别向东、西延伸至东四

  矿和白石湖矿,正线全长 438 公里(含煤化工专用线 10 公里)。主要

  技术标准:铁路等级Ⅰ级;其它技术标准符合《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GB50090-2006)。
    四、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 108.68 亿元,其中工程投资 96.57

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 12.11 亿元;本项目资本金 30 亿元,项目资

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28%,由项目的股东单位分别按股权比例

出资;其余 78.68 亿元使用中国银行等国内银行贷款。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 2 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文件要求:“根

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请

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保证与本项目同步建成;

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新建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是新疆铁路“十二五”重点建设

项目,也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新疆首条民营控股铁路。该
项目的核准标志着“新 36 条”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实质

性突破,成为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具体

实践。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下阶段工作,科学推进实施
项目进展,认真研究委托运营管理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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