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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3-0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30 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70,019,09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14%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实际到
会董事 10 人。独立董事张文中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
立董事胡本源出席会议。副董事长向东、董事孔令江、韩士发通过视
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任
齐民因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监事杨琳、刘庆洋均因出差未能亲自出
席会议,均委托监事陈瑞忠出席会议,监事王涛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
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倪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丁剑辉列席本
次会议。



                                    1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
            式表决通过了如下 1-4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投资框
 1                                            2,670,019,095     100.00      0      0.00     0     0.00     是
       架与融资计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担保计
 2                                            2,669,405,995     99.98    613,100   0.02     0     0.00     是
       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3                                            2,670,019,095     100.00      0      0.00     0     0.00     是
       2014 年加注站项目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
 4                                            2,670,019,095     100.00      0      0.00     0     0.00     是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云栋、周旦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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