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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项目收到核准批复文件的公告2014-03-29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0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
                    收到核准批复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苏发改能源发【2014】277 号文件:《江苏省发
展改革委关于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文件明确批复:“为促进能源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民企进入油气
中上游产业链,增加 LNG 资源调运的灵活性,提高省内 LNG 储气调峰能力,对大
型 LNG 接收站形成有效补充,经研究,同意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水域拟建设 1 个 LNG 卸船位及引桥等配套水工建筑物,码头结构按
150900m3 LNG 船预留;陆域拟建设 2 个 5 万 m LNG 储罐、BOD 工艺区、LNG 装
车区、放散火炬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及总投资
     该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总投资为 180,893 万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
的 30%,由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五、本核准主要相关基础文件已分别取得:由国家交通运输部、省发展改革
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局、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省安监局、省地震局、
江苏海事局、启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维稳办等各相关单
位出具的备案意见,为项目最终核准文件。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全面落实环保、节能、安全
等各项措施,科学推进项目实施与合作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