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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第五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王涛、刘庆洋因出差
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
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
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机
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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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即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3 年第三
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对 2013 年度公司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
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3 年,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了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96.8%股权,监事会认为:上述
出售资产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决策科学、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
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交易符合公司能源发展战略
规划,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该交易涉及关联交
易,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润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以下关联交易事项:(1)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2)向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公司控
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96.8%股权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3)
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回购新疆中能
颐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关联
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
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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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3 年度,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监事会对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
的履行情况。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了内外部风险,
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大华会计师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广汇能源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意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 2013 年度报
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 2013 年度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全体监事保证 2013 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 2013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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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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