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30 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北京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1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27,961,9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3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424,46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2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副董事长向东因出差未能亲自出 1 席会议,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董事康敬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 席会议,委托董事王建军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文中因工作原因未能 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出席会议;董事孔令江、韩士发 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刘 庆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陈瑞忠出席会议。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倪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丁剑辉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 1-7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意 反对比 弃权比 议案 反对 弃权票 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例 例 序号 票数 数 通 (%) (%) (%) 过 1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681,021,916 99.986 121,050 0.005 243,450 0.009 是 2 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2,681,007,616 99.986 124,350 0.005 254,450 0.009 是 3 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681,007,616 99.986 123,350 0.005 255,450 0.010 是 4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681,007,616 99.986 123,350 0.005 255,450 0.010 是 5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629,257,016 98.056 52,076,550 1.942 52,850 0.002 是 持股 1%以下 93,944,531 64.313 52,076,550 35.651 52,850 0.036 议案 持股 1%以下且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 204,722 47.158 176,550 40.668 52,850 12.174 5分 下 段表 持股 1%以下且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 是 93,739,809 64.364 51,900,000 35.636 0 0 决情 上(含 50 万元) 况 持股 1%-5%(含 1%) 268,599,731 100 0 0 0 0 持股 5%以上(含 5%) 2,266,712,754 100 0 0 0 0 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 2013 年度报 6 2,681,007,616 99.986 123,350 0.005 255,450 0.010 是 告摘要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681,008,916 99.986 121,050 0.005 256,450 0.010 是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 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云栋、马哲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