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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3年度)2014-05-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GUANGHUI INDUSTRY CO., LTD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3 年度)

            股票简称:广汇能源

             股票代码:600256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一四年五月




                     1
                          重 要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海通证券对报告中所包
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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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3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3

第五章 抵押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 ...................................................... 15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 16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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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09年8月4日,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发行人”或“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09】725号核准文件,获准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

    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公司债券简称为““09 广汇债”,代码为 122021。


四、发行主体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六、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7 年。


七、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95%,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

                                      4
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
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
面总额及最后一期利息。

    起息日:自 2009 年 8 月 26 日开始计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8 月 2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2010 年至 2015 年每年 8 月 26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公司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
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0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2016 年 8 月 26 日之前的第 6 个工作日为本期公司债券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2016 年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

    计息期限:自 200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


九、抵押担保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抵押资产为: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
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广汇美居物流园的部分商业地产(商铺),以担保本期公
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兑付。

    2012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5
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76%股权与控股股东所
持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6.96%股权进行置换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发行
人以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76%股权与控股股东广汇
集团所持广汇新能源 26.96%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换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仍持有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

    广汇集团同意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股权置换完成后,
继续以其所属广汇美居物流园商铺为发行人 2009 年发行的 10 亿元 7 年期公
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后方可解除。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第二章 发行人201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前身广汇晨晖,是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经开<
合>字[1995]第 001 号)和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外经贸新外资企字
[1995]0022 号)批准,于 1995 年 1 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9 年 3 月
14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9]40 号文批准,广汇晨晖通过
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了广汇股份,注册资本为 12,689.16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5,221,424,684 股。发行人控股
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3 年末该公司的持股
比例为 44.60%,孙广信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 2000 年 5 月上市,上市之初的主要业务为石材业务。发行人 2002
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相继进入液化天然气、煤化工和煤炭开发、石油天然气勘
探开发领域,2012 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目前已形成了以
LNG、煤炭、煤化工、石油为核心产品,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化工、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三大业务板块。


二、发行人 2013 年度经营情况

    2013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805,284,820.2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1,080,073.3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7.06%。

    发行人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情况如下:

    1、天然气业务实现新发展

    2013 年是天然气业务迅猛增长的一年。中哈萨拉布雷克-吉木乃天然气管道
于 6 月 20 日正式通气,实现了民营企业从境外拿回油气资源零的突破。吉木
乃工厂高效做好了通气前的准备工作,顺利接收气源并持续稳定生产。启东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有序推进,与世界一流企业壳牌(中国)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获得

                                   7
当地政府大力支持,为开辟华东天然气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中卫 LNG 转运分销
基地土建已经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积极开辟天然气市场,新建 LNG 加注
站 35 个,在全国 50 个城市建立了燃气项目,供应居民户数已达 18.76 万户,
为清洁能源的推广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完成销售量 6.43 亿方(含哈密新能源
LNG 销售量)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4.78%。

    2、煤炭业务再上新台阶

    2013 年全国煤炭市场继续呈现总量宽松、结构性过剩态势。煤炭市场价格
持续走低,市场需求增幅回落。为此,发行人巩固维护原有销售渠道,积极拓展
新市场,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根据不同品质的煤炭产品,实行差异化的定价和销
售策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发行人位列 2013 中国煤炭企业 100 强第 73 位,
2013 年全年生产原煤 1306.11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 50%;其中哈密煤化工
用煤 209.61 万吨。 2013 年实现煤炭销售 960.17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
39.22%,其中地销量 654.37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 87.1%,铁销量 305.78 万
吨,较上年同期下降 10.05%。

    3.煤化工业务进入新阶段

    2013 年 1 月,发行人一期“年产 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5 亿方
LNG 项目”全面投产运行。2013 年 4 月 6 日 11 时 42 分,该项目工厂区 A
系列 B 煤气水贮槽发生爆炸燃烧事故,经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事
故直接经济损失为 4100 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发行人全年经
营任务造成较大影响,该项目全年实现净利润-34, 299.16 万元。2013 年 9 月
9 日恢复试生产后,生产装置调试运行稳步提升,除停产期间未生产外,全年共
生产精甲醇 26.08 万吨、LNG4.17 万吨、油品及其他副产品 9.39 万吨。

    4、石油业务取得新进展

    石油公司积极协调哈国与国内手续办理,引进专业人才,加快勘探开采工作。
中哈跨境天然气管线通气投产,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供气 2.07 亿
方,与吉木乃工厂建立了管道天然气上下游联动运转机制。2013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全资荷兰子公司 Rifkamp B.V.
与荷兰 Cazol B.V.签署了《Tarbagatay Munay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参
与权益转让协议》,以现金对价 1500 万美元从荷兰 Cazol B.V.收购其持有的
Tarbagatay Munay LLP 公司 3%股权,并提供到本期勘探期满前 TBM 项目所
需融资,从而实现控股。截至 2014 年 3 月 27 日已顺利签署了英文版本的
《TARBAGATAY MUNAY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参与权益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完成了商业交割程序,实质确定了对哈国油气项目的控制权。
                                    8
斋桑项目新区勘探确认了新的优质油气区块,稠油产能测试进展顺利。南依玛谢
夫项目第一口探井顺利开钻,探测井设计深度 4500m,目前井深已达
4184.83m,在井深 4102-4182 米井段发现了明显的气测异常,开始了第一口油
井的钻探工作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5、重点项目取得新突破

    哈密 1000 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2013 年 3 月 13
日取得项目路条即刻开工建设,项目施工按计划顺利推进:备煤装置、筛焦装置、
炭化装置、鼓冷装置、气柜装置、脱硫装置及公用工程均按计划节点顺利开展工
作,确保 2014 年内第一阶段干馏装置实现投料试车。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取得国家
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项目施工按计划顺利
推进:路基工程接近完工;红淖段铁路铺架工程完成过半;房建完成主体工程;
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土建工程进入收尾阶段,3 月 10 日已进场开始
安装设备;输变电工程前期各项手续和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 40 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2013 年 9 月,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发改办能源【2013】2309 号文件,同意新疆准东煤制气
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2013 年 10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发改能源
【2013】1939 号文件,原则同意以新疆富蕴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在喀木
斯特矿区建设大型煤矿为主的开发思路。2013 年 12 月《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
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 40 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通过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其它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项目配套的水
利枢纽工程已全线贯通,目前准备试通水的调试工作。

    宁夏中卫 LNG 转运分销基地工程:2013 年 8 月 14 日完成了 LNG 转
运分销基地土地使用权挂牌; 9 月 2 日,与中卫市国土局签订合同;9 月 25
日取得土地证。目前,土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二,液化区装置设备基础、
火炬基础、储罐围堰、室外管网等土建工程已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开工建设;
安装工程完成过半,储罐安装已完成,准备水压试验;液化厂设备安装按计划进
行。

    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工程:该项目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取得江苏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施工进展
顺利,陆域 30 万平米地基处理施工全部完成,水域试桩工程全部完成,陆域、
水域的详勘全部完成。 2013 年 11 月 5 日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就
启东 LNG 接收站项目订立的合作框架协议,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正
                                   9
在开展下一步合作的实质性推进工作。


三、发行人 201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3年4月21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5009号认为:

    广汇能源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广汇能源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2013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 发行人盈利能力

    2013 年度,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增减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480,528.48      371,523.59      109,004.89          29.34
营业利润                   97,072.38      108,765.41      -11,693.03         -10.75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75,108.01       96,400.32      -21,292.31         -22.09


     (二) 发行人资产负债状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增减 增减幅度%
资产总计                   2,895,969.13    2,321,232.67 574,736.46       24.76
负债合计                   1,879,154.53    1,446,001.53 433,153.00       29.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31,872.98      809,879.51 121,993.47       15.06


     (三) 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

    2013 年度,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10
                                                                       增减幅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增减
                                                                         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46.89    40,749.26    -64,096.15    -157.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01.94   -213,403.02    11,801.08       5.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17.42    64,188.09    136,729.33     213.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416.29   -108,815.85    84,399.56      77.56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75,108.01    96,400.32    -21,292.31     -22.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1         0.42             -            -
净利润




                                     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725 号文批准,于 2009
年 8 月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款项共计 98,169 万元。截止 2009 年 9 月 2 日,本次募
集资金已到位已汇入发行人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开立的
991900004010802 账户内,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
验证并出具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09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
证报告》(华德验字[2009]84 号)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拟安排债券募集资金中的约 6 亿元偿还银行借款
(包括以委托贷款方式偿还控股子公司的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说明
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是                                                              未达
                                                                                    变更原
         否                       是否       项   预              是否   到计
                                                           产生                     因及募
承诺项   变 拟投入     实际投入   符合       目   计              符合   划进
                                                           收益                     集资金
目名称   更 金额       金额       计划       进   收              预计   度和
                                                           情况                     变更程
         项                       进度       度   益              收益   收益
                                                                                    序说明
         目                                                              说明
归还借                                       完
         否     6         6        是                  -      -      -          -        -
款                                           成
补充流                                       完
         否   3.8169    3.8169     是                  -      -      -          -        -
动资金                                       成

                                        12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度,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经广汇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广汇能源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
法予以注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广汇能源董事会要
求,召集“09广汇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
会议”)以审议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并已于2013
年8月13日发出《关于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2013年9月6日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总额未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二分之一
以上,不满足《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
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原定于2013年9月6日(星期五)召开的“09
广汇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召开。



    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9月7日进行了公告。



    2、关于再次召开 “09 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经广汇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广汇能源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
法予以注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广汇能源董事会要
求,再次召集了“09广汇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
持有人会议”),以审议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并
已于2013年9月18日发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义关于再
次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13
知》。



    根据2013年9月28日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总额未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二分之一
以上,不满足《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
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原定于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召开的“09
广汇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召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于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
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不再召集广汇能源 “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进
行审议。



    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10月1日进行了公告。




                                  14
             第五章 抵押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持有的,位于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
路的美居物流园部分商业地产(商铺)及其所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
全体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2009 年7 月2 日,新疆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抵
押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用于抵押的资产评估值为251,116.41万元。



    直到2013年12月31日,美居物流园运营稳定,抵押财产价值不可能发生影
响抵押权人利益的重大变化,抵押房产资产评估价值可覆盖本期债券的发行规
模,超额抵押对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




                                  15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2009年8月26日正式起息,根据2013年8月20日,《广汇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发行人于2013年8月26日
支付2012年8月25日至2013年8月2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票面利率为 6.95%。每手“09 广汇债”(面值
1000 元)派息 69.5 元(含税)。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3年8月23 日;

    本次付息债权兑息日:2013 年8月26 日。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3年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9广汇债”持有人。

    付息办法:

    (一)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
付、兑息。 如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发行人的公告为准。发行人将在本期兑息
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16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
评”)于2014年5月发布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
告(2014)》(信评委函字【2014】跟踪118号),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观点

    2013年,广汇能源全力发展能源业务,当期LNG业务新增数个项目投产,
业务规模增幅明显且销售结构继续优化;煤炭业务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保持了稳
步增长;主要投资项目有序进行,部分重点项目取得突破,已初步形成具有煤、
气、油资源勘探和开发,LNG加工以及煤化工产品生产以及能源运输和终端销售
的全产业链架构,全产业链优势将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
在建拟建能源项目能否如期完工、达产对公司营收产生的影响,短期债务压力显
现以及未来大规模投资需求带来的资金压力可能对公司财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
影响。


二、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广汇能源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
                             动情况


   海通证券指定的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周晓雷、王欢,
2013年度上述人员未发生变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