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董事会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7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到会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副董事长向东、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全部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
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 2014 年中
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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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11、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14-073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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