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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2015-01-30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度实际新增融资总额79.72亿元人民币,占2014年初计划融资总额
的79.72%;
     2015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118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
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2015年度在控制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2%的前提下,融资总额最高
不超过 65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2014年节余融资额度20.28亿元,2015年新增
额度44.72亿元;
     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4 年度融资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确定2014年度计划融资总额最
高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末,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
租赁、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实际新增融资总额79.72亿元,占2014年初计划融资总
额的79.72%。


    二、 2015 年投资框架计划
    2015 年,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结合国内、国际能源发展的新趋势,公
司充分应对市场形势,依托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抓住机遇,为确保 2015
年重点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拟制定 2015 年度投资框架计划
与融资计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保障公司 2015 年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重点确保 LNG、煤炭、甲醇和
                                   -1-
油品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所需;
    2、保障公司 2015 年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重点确保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
利用、红淖铁路、准东喀木斯特 40 亿方/年煤制气、江苏启东 LNG 物流中转基地、
LNG 加注站建设和哈密淖毛湖煤矿等项目建设所需。


    (二)投资框架内容:
    1、哈密 1000 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44 亿元人民币
    用于哈密 1000 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 2015 年粉煤干馏
试验装置,以及污水处理、蒸汽管线、结转工程款、蒸发池及其他费用支出。


    2、红淖铁路项目:25 亿元人民币
    用于红淖铁路项目红柳河至淖毛湖矿区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及其他费用
支出。


    3、天然气板块整体投资项目:15 亿元人民币
    用于 2015 年度天然气板块整体在天然气终端建设:包括收购及新建站点设
计、城市管网建设及其它费用支出。


    4、准东喀木斯特 40 亿方/年煤制气项目:12 亿元人民币
    用于准东喀木斯特年产 40 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1200 万吨/年阿拉安道
南矿井煤矿项目及其他费用支出。


    5、煤炭板块整体投资项目: 6 亿元人民币
    用于煤矿地面生产系统土建、设备及其他结转,环保投资、火车快装及输煤
系统、信息调度工程;哈密物流淖柳公路二期尾款、重卡维修站项目;瓜州物流
新扩建项目及其他费用支出。


    6、江苏启东 LNG 物流中转基地:6 亿元人民币
    用于江苏启东 LNG 物流中转基地储罐基础施工、储罐材料、储罐安装、引桥
施工、码头施工、码头、引桥工艺管线卸料臂等材料采购、陆域工艺设备采购、
安装、总图工程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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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广汇石油公司:3 亿元人民币
    用于广汇石油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油气项目投资及其他费用支出。


    8、哈密新能源工厂:3 亿元人民币
    用于哈密新能源工厂锅炉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锅炉喷燃烧嘴改低氮燃烧技术
改造、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地下连续墙技术改造及其他费用支出。


    9、其它项目投资:4 亿元人民币
    用于甘肃宏汇项目投资、公司整体信息化建设、宁夏中卫安装工程材料款等
支出。
    以上项目 2015 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 118 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
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三、2015 年度融资计划
     参照公司 2014 年度融资情况,结合公司 2015 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拟定《公司 2015 年度融资计划》如下:
     (一)、资金需求:
     除公司自筹外,在控制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2%的前提下,通过上述
方式融资总额最高不超过 65 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 2014 年节余融资额度 20.28
亿元,2015 年新增额度 44.72 亿元。
     (二)、融资计划
     1、在融资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 2015 年授信额度内的金融产品。
     2、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或其他债务融资等方式新增
融资 35 亿元;
     3、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新增融资不超过 30 亿元;
     4、2015 年公司不排除以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方式及数额以实施核
准生效为准。
    上述融资计划为 2015 年度预计总额,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适度调整 2015 年度
各项目的实际融资额度,公司年末融资余额不超过融资计划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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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方式
    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四、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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