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4-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13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关于暂缓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度报告摘要 √
7 关于申请注册 20 亿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8 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 1-2、4-8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15/5/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 2015 年 5 月 6 日、7 日北京时间 10:00-18:00;
4、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
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
戳日不晚于 2015 年 5 月 7 日 18:00 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
用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
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关于暂缓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度报告摘要
7 关于申请注册 20 亿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 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
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