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 次 限 售 股 上 市 数 量 为 2,175,371,812 股 ( 其 中 : 股 改 限 售 股 为 2,103,146,812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为 72,225,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6 月 3 日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股剩余数量为 0 股 一、 公司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包含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持有的股改限售股、201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 4 月 3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 2006 年 4 月 12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 2006 年 4 月 14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广汇 集团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2、本次上市流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情况 2011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1 号)核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2 年 6 月 7 日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700.38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 手续。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广汇能源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1 金中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和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数量 限售期 预计上市时间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月) (年/月/日) 1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750,000 36 2014.05.25 2 上海德华投资有限公司 9,800,000 12 2012.05.25 3 昆明盛世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600,000 12 2012.05.25 景隆融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 8,600,000 12 2012.05.25 限合伙) 5 王绍林 8,000,000 12 2012.05.25 6 周艳 8,000,000 12 2012.05.25 7 上海力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00,000 12 2012.05.25 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7,000,000 12 2012.05.25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479,485 华夏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 1,005,605 9 管理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2012.05.25 有限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243,273 公司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1,088,303 合 计 89,166,666 二、股改实施及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 4 月 3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 2006 年 4 月 12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 2006 年 4 月 14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广汇集团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363,143,713 股。 (1)经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66,061,2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至 952,667,370 股。 经由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广汇集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由 363,143,713 股同比例增加至 399,458,084 股。 (2)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52,667,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公司总 股本由此增加至 1,238,467,581 股。 经由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广汇集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由 399,458,084 股同比例增加至 519,295,509 股。 (3)经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38,467,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 至 1,857,701,372 股; 经由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广汇集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由 2 519,295,509 股同比例增加至 778,943,264 股。 (4)2011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2011]641 号文件批复,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普通股 89,166,666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至 1,946,868,038 股。 (5)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46,868,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至 3,504,362,468 股。 经由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广汇集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由 778,943,264 股同比例增加至 1,402,097,875 股。 (6)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04,362,4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每 10 股派 送红股 3 股。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至 5,256,543,702 股。 经由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广汇集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由 1,402,097,875 股同比例增加至 2,103,146,812 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1 号)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向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89,166,66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疆广汇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26,750,000 股。 (1)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46,868,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至 3,504,362,468 股。 经由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由 26,750,000 股同比 例增加至 48,150,000。 (2)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04,362,4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每 10 股派 送红股 3 股。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至 5,256,543,702 股。 经由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由 48,150,000 股同比 例增加至 72,225,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广汇集团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2、广汇集团对将于 2009 年 4 月 14 日上市流通的全部限售股,在解禁日到 期后,自愿追加再锁定 3 年,即延长解禁期到 2012 年 4 月 14 日;自 2012 年 4 3 月 14 日起,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 30 元/股(若因分红、配股、转增等 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动时,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广汇集团承诺不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09-016) 3、2012 年 4 月 12 日,广汇集团自愿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其各自限售期 满后可上市交易时间将全部延长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若在承诺锁定期内因本公 司实施送股、转增、配股等事项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动的,上述锁定股份数量也作 相应调整。(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2-018) 4、2012 年 5 月 26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除广 汇集团认购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26,750,000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 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5 月 25 日外,其他股东认购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 62,416,666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5 月 25 日。因公 司以 2012 年 5 月 24 日为股权登记日、5 月 25 日为除权日,实施以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数量由 62,416,666 股变 更为 112,349,998 股,上市日由 2012 年 5 月 25 日延期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广 汇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26,750,000 股变更为 48,150,000 股,广汇集 团已承诺延长锁定期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2-026)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持有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非公 开发行股份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两 家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履行承诺及执 行情况分别进行了核查,认为: 1、广汇能源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 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后广汇集团做出了附加承诺,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广汇集团履行了其做出的附加承诺。 2、广汇能源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以及本次广汇 能源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175,371,812 股(其中:股改限 售股为 2,103,146,812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为 72,225,000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6 月 3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剩余有限售 序 本次上市数量 股东名称 件的流通股股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条件的流通 号 (单位:股) 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股份数量 1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38.90% 0 2,031,186,121 2,031,186,121 任公司 2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1.38% 0 71,960,691 71,960,691 任公司 3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1.38% 0 72,225,000 72,225,000 任公司 合计 2,175,371,812 41.66% 2,175,371,812 0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75,371,812 41.66 0 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2,175,371,812 41.66 0 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175,371,812 41.66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46,052,872 58.34 5,221,424,684 100 1、人民币普通股 3,046,052,872 58.34 5,221,424,684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221,424,684 100 5,221,424,684 1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 5 条件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