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独立意见2015-11-1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独立意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阅了会议资料,并根据相关规定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合近期资本市
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状况,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审慎分析论证,
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及相关内容。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是基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的,调整的
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调整事宜,并同意将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相关事项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吾满江艾力 张伟民
胡本源 吴晓蕾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