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1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吴晓蕾
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侯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
陆伟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吾满江艾力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
独立董事胡本源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6月25
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结合近期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状况,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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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分析论证,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并相
应调整发行数量及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
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事项调整后,公司仍符合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14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网 站
www.sse.com.cn 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14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网 站
www.sse.com.cn 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吾满江艾力先生独立董事任期已满 6 年,同意到期更换。公司及董事会
对吾满江艾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提名马凤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
董事会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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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凤云女士简历:
马凤云,女,生于 1955 年 2 月,汉族,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学名师,化
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有特殊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
业组专家顾问,新疆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国家禁化武履约技术专家,国家西北地
区环境应急咨询专家,新疆煤炭清洁转化与化工过程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主任,新
疆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自治区首届企业科技特派员,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
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哈萨克斯坦国卡拉干达大学特聘教授, 国家英汉双语教学示
范课程和自治区精品课程《化工原理》建设项目主持人,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
才专业《能源化学工程》建设负责人,在美国 Tufts 大学化工生物系作访问科学
家,主要从事新疆煤质分类与煤炭加氢液化、热解等工艺性质与过程开发研究,
近年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自治区科技计划等课题 50 余项,发
表学术论文 220 余篇,取得科技成果 6 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2 件。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提交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后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
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14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网 站
www.sse.com.cn 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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