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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2015-12-0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
依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
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
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
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
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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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

     一、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3,763,626.43 万元,
净资产为 1,258,710.2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56%。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发行人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371,523.59 万元、480,528.48 万
元和 671,726.8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98,504.47 万元、75,346.97 万元和 168,387.70
万元。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
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基准利率和债券收
益率上升,本期债券价值会因此下跌,使投资者蒙受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时间交易流通。公司债券
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受到投资者认可度、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
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后,本期
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方
面存在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生产经营存在的不确定
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
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发行人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168,387.70 万元,盈利
能力较强,对本期债券偿付的保障性较好。但是发行人处于能源投资的扩张期,重
点在建项目能否按期推进、达产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发行人偿付能力不
稳定。此外,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资产负债率会有所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
了偿付风险。

     五、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
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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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
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为满足资金需求,近年来发行人适度提高了银行借款及其他债权融资的规
模。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为 196.96 亿元。为满足战略实施的需要,
未来发行人仍将通过银行借款、债券发行等多种途径融资,相应地利息支出将进一
步提高。同时,未来贷款基准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利率水平的波动也将影响发行
人利息支出的规模,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七、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依
据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权限范围内的与债券相
关的重大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
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
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八、发行人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告(详情参阅发行
人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5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截至 2015 年 9 月末,公
司总资产 401.14 亿元,净资产 127.07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8.32%;2015 年 1-9 月,
公司营业收入 37.9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2 亿元。经主承销商和律师核
查,发行人 2015 年 1-9 月经营业绩良好,截至 2015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结构优良、
偿债能力较强,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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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释义 .................................................................................................................................. 3

第一节发行概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6
三、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安排..................................................................................... 10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1
六、认购人承诺............................................................................................................. 14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15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5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15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1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8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20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6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8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33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49

第四节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58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58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58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58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59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59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 6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60
二、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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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募集资金运用 .................................................................................................... 64

一、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6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5

第七节备案文件 ............................................................................................................ 67

一、备查文件................................................................................................................. 67
二、查阅地点.................................................................................................................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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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广汇能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源
母公司、广汇集团         指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股东
董事会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广汇能源
本次债券                 指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章程》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东兴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中诚信、中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诚信证评公司
中诚信国际公司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
监管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最近三年                 指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指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
期
债券持有人               指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广
                         指
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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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
                       指
》                          有人会议规则》
《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
                       指
议》、监管协议              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
专项账户               指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无色、无味且无腐蚀
                            性,是天然气经过净化处理,并冷却至-162摄氏度液化后的
LNG                    指   液体天然气,其体积为气态时的1/625,重量为同体积水的
                            45%左右,其85%以上的成份为甲烷,比天然气更清洁、热
                            值更高,是天然气产业的重要产品。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天然气公司         指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广汇新能源             指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广汇石油               指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Tarbagatay Munay Limited Liability
TBM                    指
                            Partnership,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间接控制其52%股权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天然气
吉木乃天然气公司       指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广汇能源物流公司       指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亚中物流公司           指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广汇红淖三铁路公司     指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广汇清洁炼化公司       指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CH3OH,是一种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有毒液体,
甲醇                   指   常温下对金属无腐蚀性(铅、铝除外),略有酒精气味,是
                            一种基础的有机化工原料和优质燃料
                            C2H6O,又称甲醚,简称DME,在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体或
                            压缩液体,具有轻微醚香,易压缩、易贮存、燃烧效率高、
二甲醚                 指   污染低,可替代煤气、液化石油气(LPG)作民用燃料,其
                            作为清洁燃料方面的发展前景已经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
                            注
                            由广汇新能源建设投产的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
哈密煤化工项目、广汇
                       指   项目,主要产品均为煤基能源产品,设计规模为年产120万
新能源煤化工项目
                            吨甲醇或80万吨二甲醚、5亿立方米LNG
                            广汇能源通过间接持有哈萨克斯坦TBM公司52%权益(哈萨
斋桑油气勘探项目       指   克斯坦方股东持有剩余48%的权益)参与在东哈萨克斯坦斋
                            桑(Zaysan)地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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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木乃天然气公司通过输气管道向TBM公司采购其开采的
                                   天然气,并用于生产LNG,年生产能力5亿立方米。新疆吉
吉木乃LNG工厂              指
                                   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150万
                                   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分公司投资建
鄯善LNG工厂                指
                                   设的150万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伊吾能源                   指      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PPN                        指      银行间市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新疆监管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
基准利率                   指
                                   款利率
稠油                       指      沥青质和胶质含量较高、粘度较大的原油
红淖铁路                   指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
淖柳公路                   指      新疆柳沟至淖毛湖矿用公路
中哈跨境管线               指      中国-哈萨克斯坦跨境天然气管线
一带一路                   指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地销                       指      煤炭由产地直接销售
铁销                       指      煤炭经铁路运输到外地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日或休
                                   息日)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
工作日                     指
                                   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1、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引用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均来自于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合
并财务报表和2015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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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层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贰亿贰仟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
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国内商业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0 日

     组织机构代码:71296668-X

     联系人:倪娟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传真:0991-2370095

     邮编:83000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决议和核准情况

     1、发行决议

     2015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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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
议案。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发
行人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期限不超过 6
年(含 6 年)的公司债券,并批准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2、核准情况

     2015 年 11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68 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
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
条款。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债券自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额将根据发行人的资金
需求及市场环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
毕。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5 广汇 01”。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在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
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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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的前 3 年
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
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向债券持有
人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票面利率的调整。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上市、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若投资者放弃回售
选择权,则在 2020 年 12 月 8 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 2018 年 12 月 8 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
本金在 2020 年 12 月 8 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起息日:2015 年 12 月 8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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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则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8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8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
年的 12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8 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
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4、本金兑付金额:若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
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
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15、本金兑付和利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金兑付和利息支付方式按照本期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金兑付和利息支付方式及其他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7、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2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包括公司控
股子公司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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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
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2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 年 12 月 4 日。

     发行首日:2015 年 12 月 8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联系人:倪娟

     电话:0991- 3762327

     传真:0991- 237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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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830002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15 层

     联系人:李飞、李昊松、杨涛

     电话:010-66555460

     传真:010-66555435

     邮编:100033

      (三)分销商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人:高璐

     电话:010-66581675

     传真:010-66581721

     邮编:100033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人:肖雄

     电话:010-5931276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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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10-59312948

     邮编:100033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律师:臧欣、薛玉婷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5

      (五)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会计师:刘耀辉、高德惠

     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邮编:51800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联系人:刘兰

     电话:021-510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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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1-51019030

     邮编:200011

      (七)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联系人:饶爱华

     电话: 0991- 5575130

     传真: 0991- 5575006

     邮编: 830006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编: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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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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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评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
证评公司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
告》(中诚信证评信评委函字﹝2015﹞123 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
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
很低。

     中诚信证评公司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
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区域资源优势显著。新疆及周边地区天然气和煤炭储量较为充沛,发
行人在上述区域亦拥有较为充足的煤炭、天然气以及稠油等能源资源权益,能为
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储备支持。

     (2)能源转型基本实现。发行人形成以 LNG 为核心产品、煤化工业务和煤
炭销售业务并重的能源主业。未来随着多个生产项目的分批投产以及能源物流体
系的建设,发行人将逐步形成具有煤、气、油、资源勘探和开发,LNG 加工、
煤化工产品生产和煤炭综合利用以及能源运输和终端销售的综合业务框架。

     (3)LNG 业务发展空间较大。未来五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需求仍将保持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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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目前发行人在陆地非管输 LNG 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 LNG
工厂自有气源的提升以及终端 LNG 汽车加注业务的着力推广,发行人 LNG 业
务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4)石油业务取得重大突破。2014 年发行人取得了对斋桑油气区块的控制
权,其后又取得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石油业务取得重大突破。获取原油
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有利于充分发挥发行人控股斋桑油气区块的资源优势,增强
发行人经营实力。

     2、风险

     (1)大宗商品价格波动。2014 年下半年以来,LNG 进口现货价格随油价一
路下滑,导致国内自产 LNG 直接面临着 LNG 进口现货的价格竞争,并且原油
价格暴跌带来的替代能源低价挤压也对 LNG 需求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
煤炭及煤化工商品价格下跌也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了一定冲击。

     (2)重点在建项目能否按期推进、达产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发
行人部分重点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较大、相关手续繁杂,项目能否按计划推进和达
产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亦需关注有关项目探矿权手续的办理进展。

     (3)资金压力较大。近年来发行人处于能源投资的扩张期,当前在建、拟
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其中 2015 年二季度到 2017 年发行人计划资本支出规模为
252.44 亿元,大规模的资本投入需求给发行人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

     (4)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由于投资项目资本投入较多,发行人债务规模也
持续快速增加,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总债务达到 200.34 亿元,较上年的 148.18
亿元增长了 35.20%,且短期内资本支出需求仍较大,发行人债务压力不断加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公司的评级制度相
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
评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
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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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公司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
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
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公
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
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
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和中诚信证评公司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上
交所网站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所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境内尚未到期的共有 5 期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过资
信评级。中诚信证评公司在 09 广汇债和 11 广汇 01 公司债的 2014 年跟踪评级中
上调了发行人主体评级至 AA+,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主体评级均
为 AA。具体列示如下:

                                   表 2-1 往次发行债券评级情况

     债券简称          债券种类       主体评级     债项评级        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09广汇债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5
 09广汇债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4
 09广汇债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3
 11 广汇 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5
 11 广汇 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4
 11 广汇 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3
 14广汇能源CP001       短期融资券       AA           A-1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4
 15广汇能源CP001       短期融资券       AA           A-1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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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HUI ENER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贰亿贰仟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

     实缴资本:人民币伍拾贰亿贰仟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层

     邮政编码:83000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倪娟

     公司电话:0991-3762327

     公司传真:0991-2370095

     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
料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等;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国内商业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机构代码:71296668-X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新疆广汇晨晖花岗岩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是经乌鲁木齐经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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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于 1995 年
 1 月 20 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行人于 1999 年 4 月 10 日改制为新疆广
 汇石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41 号文核准,发行人
 于 2000 年 4 月 2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5,000 万股 A 股。经上交所上证上字
 ﹝2000﹞22 号文批准,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2000 年 5 月 26 日在上交所上
 市交易,股票简称为“广汇股份”,股票代码为“600256”。发行人于 2002 年 4 月
 更名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5 日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孙广信,最近三年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
 出售和置换情况。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表 3-1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有限售条件
     前十大股东名称                          比例(%)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境内非国有
                             2,199,421,812      42.12                  -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86,188,736        1.65                  -
司-万能保险产品                                                             法人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51,750,000        0.99                  -    国有法人
责任公司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宏广定向资       48,700,521        0.93                  -      其他
产管理计划)
李嘉鑫                         37,067,007        0.71                  -   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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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                      持有有限售条件
       前十大股东名称                            比例(%)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24,974,060          0.48                     -     其他
基金
北京中咨兰德工程技术开                                                              境内非国有
                                   23,922,314          0.46                     -
发公司                                                                                法人
李军                               22,966,456          0.44                     -   境内自然人
王俊新                             15,870,481          0.30                     -   境内自然人
托里县花岗岩资源开发总                                                              境内非国有
                                   15,400,000          0.29                     -
公司                                                                                  法人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权益投资介绍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表 3-2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98.12           98.12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司
 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阜康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吉木萨尔县孚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90.00           90.00
 阜康市孚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吉木萨尔县广汇九洲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50.00           50.00
 精河县新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沙湾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察布查尔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新疆盛焰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乌鲁木齐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乌鲁木齐瑞龙加油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阿克苏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柯坪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塔城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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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
克州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阿勒泰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富蕴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吐鲁番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鄯善县时代燃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第五师赛运广汇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0.00         60.00
博乐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巴州凯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伊宁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特克斯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85.00         85.00
伊宁县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85.00         85.00
尼勒克县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霍城县长城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石河子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玛纳斯县鑫友天燃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第五师广汇九零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80.00         80.00
乌苏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乌苏市宇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7.00         57.00
新疆汇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00         51.00
喀什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塔什库尔干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英吉沙县广汇振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60.00         60.00
伊宁市国惠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00         51.00
新疆鑫德富广洁加气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0.00         60.00
奎屯信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90.00         90.00
额敏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第九师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额敏县大众燃气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塔城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甘肃广汇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5.00         95.00
平凉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嘉峪关市汇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额济纳旗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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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
高台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乌鲁木齐广汇汇轩加油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0.00         50.00
甘孜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新疆广汇天然气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三门峡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舟曲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桂林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迭部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石嘴山市云磊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巴彦淖尔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贵州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民勤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甘南州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青岛广汇液化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威海广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乌拉特中旗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山东汇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通渭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贵州创世财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岷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祁连祁铭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宕昌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红原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新疆广汇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冠县恒丰燃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吉木乃县广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杞县广华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果洛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石家庄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凯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沧州广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满城县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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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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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
安徽汇扬天然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阿坝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罗山县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70.00         70.00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新疆吉木乃广汇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卢森堡额尔齐斯石油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Rifkamp B.V.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Volga Petroleum B.V.                              控股子公司    三级      91.07         91.07
Tarbagatay     Munay   Limited   Liability
                                                  控股子公司    四级      52.00         52.00
Partnership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94.00         94.00
新疆广汇煤化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伊吾广汇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84.21         84.21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51.00         51.00
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新疆富蕴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新疆广汇温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71.25         71.25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肃北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新疆龙汇化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40.00         40.00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82.30         72.83
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75.00         75.00
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直接持股的总资产在 20 亿以上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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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表 3-3 2014 年末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号                            比例
                                    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               应用技术的研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
1                               94%                                              303,400.00
     限公司                         询(专项审批业务除外)、煤化工产品生
                                    产、销售
                                    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
     广汇红淖三铁路公               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
2                            82.30%                                              300,000.00
     司                             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
                                    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
                                   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
                                   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
3    广汇清洁炼化公司          75%                                                60,000.00
                                   的咨询、褐煤热解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
                                   兰炭生产与销售
     Tarbagatay
4    MunayLimited              52% 油气开采项目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
                                      液化天然气的生产、销售,燃气管网工程
5    气发展有限责任公        98.12%                                              106,652.45
                                      建设,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司

      2、发行人所有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直接持股的所有合营和联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经营
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表 3-4 发行人所有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号                                        比例
1    启东广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    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                    800
2    江苏省广汇燃料有限公司              34.88%    煤炭销售                            5,000
3    江苏汇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0%    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                  1,000
     黄石广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
4                                           40%    燃气技术应用及开发                    800
     任公司
5    广西广汇旭升能源开发利用有             20%    燃气管网工程建设、燃气应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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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持股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号                                             比例
         限公司                                           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
6        伊吾能源                                 40%                                             39,216
                                                          合利用
7        Foren Associates B.V.                 19.08%     无限制                               EUR40,910
8        新疆鑫德富汇鑫加油加气站                 40%     天然气工程建设与投资                            -
                                                          化工产品综合利用及技术
9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50%                                                     -
                                                          开发


          (三)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1、发行人总资产在 20 亿以上的主要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表 3-5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2014 年末                               2014 年度
            公司名称
号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新疆广汇新能源
1                              1,229,622.67    853,571.43          376,051.24     318,780.19     57,549.72
        有限公司
        广汇红淖三铁路
2                                633,356.61    463,704.82          169,651.79            1.2       -623.38
        公司
        广汇清洁炼化公
3                                362,517.06    332,305.23           30,211.83           54.5      -1206.75
        司
        Tarbagatay Munay
4       Limited Liability        218,844.37    286,818.29          -67,973.92      23,929.66      1,233.92
        Partnership
        新疆广汇液化天
5       然气发展有限责           451,173.24    167,330.17          283,843.07     297,094.16     38,562.08
        任公司

         2、发行人所有合营、联营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表 3-6 发行人所有合营、联营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 年末                     2014 年度
序
                    公司名称                                           所有者
号                                            资产          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权益
    1    启东广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             2,056.39    1,266.28       790.11      2,910.41      11.10


                                                     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4 年末                  2014 年度
序
                公司名称                                 所有者
号                               资产          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权益
     司

2    江苏省广汇燃料有限公司      6,850.03    1,861.75     4,988.28   13,667.37    69.90
3    江苏汇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604.37        -0.16      604.53         0.79    -5.20
     黄石广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4                                 943.64        67.68      875.96            -   -27.79
     责任公司
     广西广汇旭升能源开发利用
5                                 625.45       167.44      458.01      902.23    -32.72
     有限公司
6    伊吾能源                   47,236.17    3,266.06    43,970.10    1,029.88    26.90
                                                                                 -108.4
7    Foren Associates B.V.      21,095.81    1,185.76    19,910.05           -
                                                                                      6
8    新疆鑫德富汇鑫加油加气站    1,229.61      230.29      999.32            -    -0.68
9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2,947.05    3,028.00    19,919.05           -   -80.95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孙广信。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 1994 年 10 月 11 日成立,组织机构代码
62553147-7,截至到 2015 年 3 月 31 日注册资本 3,555,700,360 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孙广信。广汇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
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
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等业务。

     截至 2014 年末,广汇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 141,132,686,277.34 元,净资产
42,926,248,113.49 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820,049,594.77 元,净利润
5,001,608,709.32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广汇集团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0 股,持有股份中 1,260,355,000 股已做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先生为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孙广信先生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曾担任全国工商联常委、全国
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新疆第十一届政协常委、新疆工商联副主席、新疆青
联副主席、新疆人民政府参事等职务。

      (三)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广汇集团持有发行人 2,199,421,812 股,占发行人
总股本的比例为 42.12%;其中 1,260,355,000 股已质押,占广汇集团持股总数的
57.30%。

     下图为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图中所示的子公司为发
行人全部一级子公司。




                                     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图 3-1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孙广信

                                                                   71.73%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42.1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71.25% 100%    100%    99%      98.12%    75%    94%          99%            40%    82.3%    51%    90%    100%




新    新       新      广      新         新     新                                                                         伊
                                                              新            新      新       新     宁     喀       瓜
               疆
疆    疆               汇      疆         疆     疆           疆            疆      疆       疆     夏     什       州      吾
               广
广    哈       汇      能      广         广     广           广            龙      红       富     中     广       广      广
汇    密       化      源      汇         汇     汇           汇            汇      淖       蕴     卫     汇       汇      汇
               工
温    广               综      液         煤     新           石            化      三       广     广     天       能      能
               销
宿    汇       售      合      化         炭     能           油            工      铁       汇     汇     然       源      源
建    物       有      物      天         清     源           有            有      路       新     能     气       物      物
材    流       限      流      然         洁     有                                                                         流
                                                              限            限      有       能     源     发       流
               公
有    有               发      气         炼     限           公            公      限       源     发     展       有      有
               司
限    限               展      发         化     公           司            司      公       有     展     有       限      限
责    公               有      展         有     司                                 司       限     有     限       公      公
任    司               限      有         限                                                 公     限     公       司      司
公                     责      限         责                                                 司     公     司
司                     任      责         任                                                        司
                       公      任         公
                       司      公         司
                               司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表:

                          表 3-7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14 年末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持发行人
                                                                                    股数
  宋东升               董事长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向东           副董事长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陆伟         董事、总经理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侯伟               董事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韩士发        董事、副总经理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王建军        董事、副总经理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康敬成               董事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吾满江艾力         独立董事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5 年 11 月 5 日      无
  张伟民           独立董事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胡本源           独立董事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任齐民          监事会主席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杨琳               监事         女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王涛               监事         女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陈瑞忠           职工监事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黄儒卿           职工监事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董事会秘书、
    倪娟                            女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100,414
                   副总经理
  马晓燕           财务总监         女    2014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吴晓蕾           独立董事         女     2015 年 2 月 17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赵强           运营总监         男     2015 年 5 月 13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无
  杜中国           副总经理         男     2014 年 6 月 9 日-2015 年 5 月 13 日     7,000


      (二)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宋东升,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广汇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广


                                           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汇红淖三铁路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布尔津县委常委、副县长,富蕴县委副书记,
富蕴县委书记,阿勒泰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挂职),吉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挂职)。

     向东,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曾任广汇集团董事、党委委员,
广汇新能源董事长,发行人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第
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陆伟,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广汇集团董事,广汇新能源
董事长,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
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广
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发行人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候伟,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广汇集团副总裁,新疆广汇篮球俱乐
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广汇集团总裁助理。

     韩士发,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哈密物流有限
公司董事长。曾任广汇集团董事,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
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汇新能源副总经理。

     王建军,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
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发行人第四届、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广汇集团董事,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康敬成,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新疆阗羊毛纱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总经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金
纺纺织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曾任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
行人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吾满江艾力,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科学院新疆分


                                   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院副院长,新疆工程学院院长,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发行人第四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伟民,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新
疆力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新疆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委员,新疆法制讲师
团成员,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
会会长,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胡本源,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部黄金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新疆塔里木
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晓蕾,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招商银行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
深圳市管理咨询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改革》理
事会理事。曾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招商银行总行投资银
行部副总经理。

     2、监事

     任齐民,现任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广汇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广汇
红淖三铁路公司总经理。曾任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
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阿克苏军分区司令员(正师、大校),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
主席。

     杨琳,现任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广汇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曾任广汇集
团财务部部长助理,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陈瑞忠,现任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党总支书记。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汇
新能源副总经理。发行人第三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王涛,现任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发行人党委副书记。曾任广汇新能源
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党总支书记、事业管理部部长,发行人第四
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黄儒卿,现任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广汇清洁炼化公司党委副书记。曾
任广汇商贸公司五一连锁超市采购部任百货类主管,乌鲁木齐五一商场任经理办
副主任、服装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广汇新能源事业管理部行政主管、副部长、部
长,广汇新能源职能党总支书记,工会副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

     倪娟,现任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广汇新能源董事、广汇红
淖三铁路公司监事。曾任广汇集团战略运营部部长、副部长、企业文化工作部部
长、按揭部副部长。

     马晓燕,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曾任发行人财务副总监,新疆广汇液化天然
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部部长。

     赵强,现任发行人运营总监,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新
疆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商品现金流经
理、后台经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运营管理部部长、运
营总监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杜中国,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曾任发行人运营总监,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屯河工贸(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陆伟、韩士发、王建军,简历请见“董事”部分。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
况如下:

                表 3-8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                                 任期终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担任的职务                                 止日期
宋东升            广汇集团             执行董事            2014 年 1 月 6 日     未到期
宋东升            广汇集团              副总裁             2014 年 1 月 6 日     未到期
 陆伟             广汇集团               董事             2007 年 2 月 25 日     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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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股东单位                                 任期终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担任的职务                                 止日期
 侯伟             广汇集团                 副总裁            2014 年 7 月 14 日     未到期
任齐民            广汇集团               党委副书记          2011 年 11 月 16 日    未到期
任齐民            广汇集团                  监事              2011 年 9 月 9 日     未到期
 杨琳             广汇集团               财务部副部长        2008 年 4 月 15 日     未到期

                表 3-9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                             任期终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担任的职务                             止日期
  康敬成       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2 月 10 日    未到期
  胡本源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3 月        未到期
  胡本源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6 月        未到期
  胡本源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9 月        未到期
  胡本源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8 月        未到期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
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商业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确立了以能
源产业为经营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2012 年以来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
上市公司,具有煤、油、气三种资源,已形成液化天然气、煤炭、煤化工三大业
务板块。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天然气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面对石油资源的日益紧缺以及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我国对天然气的生产
与消费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天然气工业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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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 1,234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6.9%。预计 2015 年天然气产量
有望达到约 1,650 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储产量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盆地、塔里
木盆地库车地区、四川盆地川东地区、柴达木盆地三湖地区和莺歌海盆地。这五
大气区基本构成了我国天然气勘探的主要集中地。

     目前我国天然气的主要用途包括发电、化工原料、汽车能源和城市燃气。随
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城市燃气的普及率逐年提升。2013 年,制造业、发
电、交通运输、居民燃气的天然气消费占比分别为 37%、17%、11%、20%。国
民经济迅速发展以及节能减排压力不断加大,促使我国的天然气消费需求不断增
长。同时,陕京线、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长距离输气管道的建成投产和城市配
气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也有力地释放了天然气产能和需求。2013 年我国天
然气消费量表观消费量 1,676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15.90%。由于天然气消费量
增长迅速,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加大,预计 2015 年天然气进口量增长率将达到
34%左右。

     天然气发展是实现能源清洁化的重要选择之一。作为能源消费大国,我国能
源以煤炭为主,结构优化调整任务重。我国天然气的资源潜力巨大、产量增速较
快,市场发展迅速,但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气价亟待理顺、开发技术较为落后、
体制机制尚未健全。为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2012 年 12 月 1 日,国家发改委正
式发布实施了《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利用政策》鼓励方向侧重于民生、基
础设施服务、车船用、制氢和分布式能源方面,要求建立天然气价格的上下游联
动机制,引入季节性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体现差别性和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由
于我国进口气量占有较大的比例,上下游联动机制可以通过市场有效的进行资源
配置,对消化进口高价气具有重要意义。而季节性差价有助于吸引更多资本参与
储气库建设和 LNG 调峰的装置建设。《天然气利用政策》着重下游的利用和管
网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为上游勘探开发和天然气进口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并明
确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收费、热价等具体支持政策,有利于调动经济发
达、环境压力较大省份助推本省天然气发展。

     国家能源局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公布了《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
了天然气发展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发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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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和储运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完善西北和海上主干通道,完善长三角、环渤海、
川渝地区管网,加快煤层气管道建设,完善页岩气输送基础设施建设,将新建天
然气管线 4.40 万公里,投资 811 亿建 24 个储气库,新增储气库工作气量约 220
亿立方米。

     2、煤炭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我国是世界煤炭生产大国。煤炭行业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其需求与宏观经济
环境以及下游行业的经营状况关系密切。从煤炭需求来看,我国煤炭主要是满足
电力(火力发电)、钢铁(含焦炭)、建材(水泥)、化工(合成氨等)等需求,
上述行业约占煤炭总需求的 80%以上。

     2013 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逐步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加速,重工业
和能源行业需求持续回落。同时,我国煤炭产能持续快速释放,导致煤炭价格不
断下跌,煤矿主产区陆续出现停产、限产、依量定产的现象。2014 年全年我国
原煤产量为 38.7 亿吨,较去年同期下降 2.5%。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煤炭产能力度,提高新矿准入门槛,
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建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有序退出机制,淘汰落后
产能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提高煤炭工业产业集中度,构建安全高效
的煤炭产业体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
期间,以准东、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田为重点,建设国家第十四个现代化大
型煤炭基地。其中,吐哈煤田以“疆煤东运”为主;准东煤田重点发展煤电及现代
煤化工;伊犁煤田以发展现代煤化工为主;库拜煤田以供应南疆四地州生产生活
用煤为主。预计 2015 年,新疆煤炭产能达到 4 亿吨以上,外运 5,000 万吨。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预计煤炭需求的增速将呈现稳中向下的趋势,煤
炭下游行业景气度未来将持续走弱。但随着煤炭资源整合开始逐步推进,行业集
中度逐渐提升,达到一定阶段后,煤炭企业对煤价的掌控能力逐渐增强,煤价对
下游需求敏感度减弱,有助于降低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

     3、煤化工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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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过程。煤化工包括煤的一次化学加工、二次化学加工和深度化学加工。
煤的焦化、气化、液化,煤的合成气化工、焦油化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都属于
煤化工的范围。具体来看,煤化工行业可分为传统煤化工和新型煤化工,传统煤
化工主要是指煤制焦炭、电石、甲醇、合成氨等历史悠久、技术成熟的子行业;
新型煤化工则是指以煤替代能源为导向的产业,技术尚未成熟,主要包括二甲醚、
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煤制乙二醇等产品。

     我国是一个“富煤少气贫油”的国家,每年煤炭资源消费量占总石化能源消费
量的 70%以上。随着石油资源日益枯竭,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成为国内关注的热
点,煤化工行业凸显出巨大的潜在经济价值。传统煤化工(焦化、合成氨、电石
和甲醇)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大,产品广泛
用于农业、钢铁、轻工和建材等相关产业,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保障人民生活
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型煤化工(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和煤制乙二醇等)尚处于示范
发展阶段,投资巨大、技术复杂、资源能源消耗较大,不过作为石油的替代品,
市场容量大,发展前景较好。近年来,我国新型煤化工行业快速发展,行业技术
处于世界前列,完成了世界首套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示范项目,成为
全球煤化工产业化水平最高的国家。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入,我国煤化工政策将延续原有的“调结构,
限进入”的整体基调,同时将更加偏重于优化、绿色和创新。对于产能严重过剩、
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煤化工行业而言,政策依然集中于落后产能淘汰、企业兼并
重组以及技术升级换代,相关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监管力度将会进
一步加强。因此,新型煤化工行业仍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1、主要竞争状况

     (1)天然气业务

     随着国内 LNG 供应的多元化,LNG 的产量和市场供应量大幅增加。而宏观
经济增长放缓,能源行业需求增速随之下降。加之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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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替代积极性减弱。但掌握上游资源、具备物流和运输能力、有稳固下游客户的
LNG 生产企业能够在行业竞争中取得较大优势。

     发行人凭借在 LNG 领域深耕十多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
业链供应格局。发行人在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 LNG 工厂已经初见成效。在
中游通过自建公路,建成并使用中哈跨境天然气管线,控股修建红淖铁路,在甘
肃省柳沟乡、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江苏省启东市投资建设物流中转基地对上
游产品的运输起到有效支撑。在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用等天然气
广泛应用领域,并加大终端市场的收购、并购力度,有效扩大了终端市场规模。
发行人的江苏启东 LNG 外购销售项目可获得更多低价的 LNG 进口资源,有利
于拓展利润空间。发行人将不断强化市场开发意识,创新市场开发理念,明确市
场开发目标,力争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天然气终端运营商之一。

     (2)煤炭业务

    2014 年是我国煤炭行业处境困难的一年。据煤炭工业协会统计,2014 年全
国有多个省区煤炭全行业亏损,煤炭企业亏损面达到 70%以上。大量中小煤炭企
业可能退出市场或被兼并收购,大型煤炭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发行人煤炭储量丰富、煤质特殊,哈密淖毛湖煤矿在供应发行人煤化工生产
用煤的同时,还具有稳定的煤炭销售客户。发行人配套建设了红淖铁路、淖柳公
路和柳沟物流园中转发运基地,有利地加强了发行人哈密淖毛湖煤矿的煤质和成
本优势,有利于巩固发行人在甘肃及河西走廊区域的市场份额。

     (3)煤化工业务

     2013 年以来,随着原油价格持续下跌,煤化工产品的需求和价格受到较大
的影响。甲醛、醋酸、二甲醚等产品价格跌幅超过 40%。虽然宏观经济增长放缓,
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对发行人煤化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但发行人哈密淖毛湖煤
矿出产的煤炭油气含量高,发行人并采用了优化的生产工艺,可在同一套生产装
置上产出多种产品,不仅能生产甲醇,还能生产 LNG、环烃、混酚、杂醇等产
品,这些产品的组合效益要高于其他同类企业。成本及生产工艺优势帮助发行人
煤化工业务在相对低迷的市场环境中取得了相对较好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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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正在开展煤炭分级提质梯级利用项目。广汇能源煤化工项目所采用的
煤炭是全国最优质的煤炭分质转化利用化工用煤,煤质优势较高,平均煤焦油收
率达 10%以上,副产的荒煤气中甲烷有效成分也高,通过优化创新的工艺技术路
线,规模 1,000 万吨/年的分级分质梯级利用项目可副产近 10 亿方/年高附加值的
LNG 和其他化工产品,有较高的转化效率优势。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资源储备优势

     发行人立足新疆,面向中亚,已经陆续取得煤炭、石油、天然气三种基础能
源资源,并且在同类资源中以数量充足、优质稀缺、成本低廉占据全面优势。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在哈密地区淖毛湖和阿勒泰地区两大煤区获取
了丰富的煤炭资源,现拥有伊吾、白石湖、黑顶山、淖东、淖西、阿勒安道六大
煤田,为煤化工及煤炭分质利用项目的原材料供应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发行人的
油气资源主要是以持有 TBM 公司 52%股权的方式控制哈萨克斯坦斋桑地区的油
气资源,以及由广汇石油下属 ACG 公司拥有的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地区的油
气资源。

     在煤炭资源方面,发行人哈密淖毛湖地区拥有的煤矿目前已探明的煤种分为
二类,一类属国内罕见的“油气煤”类型,吨煤含油、气比例比国内其它煤种含油
气比例高出一倍以上,是目前国内已发现的油气含量最高的煤种,此类煤种在发
行人总体资源量中占比较高;另一类为侏罗纪延安组长焰烟煤,属不粘煤或弱粘
煤,煤质突出低灰、低硫、低磷、低铝、固定碳高、发热量高、挥发份高,是优
质的动力煤和化工原料用煤。

     在油气资源方面,斋桑油气勘探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斋桑盆地东南缘,是哈
萨克斯坦的东哈萨克州唯一一个油气区块,紧邻我国新疆吉木乃县,合同区面积
8,326 平方公里。该项目为以稠油为主,天然气为辅,属油气一体化项目。南依
玛谢夫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滨里海盆地,附近有俄罗斯的阿斯特拉罕巨型凝析气
田、伊玛谢夫凝析气田、让拜气田等。合同区块所处区域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
里海原油管道联合体(CPC)输油管道、阿特劳-高加索输气管道和铁路均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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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区北部。

     (2)成本优势

     发行人拥有的煤炭项目集中在新疆。其中发行人在哈密淖毛湖地区煤炭资源
的主要特点是煤层结构简单,属中厚—特厚煤层,覆盖层薄,除少量须井工开采
以外,80%以上属于露天开采项目,总体呈现开采难度低、成本低的双低优势。
同时,发行人自建的淖柳公路、红淖铁路和柳沟物流园,将极大地降低运输和仓
储成本,成本竞争优势明显。

     由于煤炭的煤质和成本优势,使广汇新能源煤化工项目 LNG 和甲醇产品有
较大的成本优势。发行人下属的 TBM 公司开采的所有天然气独家向吉木乃 LNG
生产工厂供气,并建立了管道天然气上下游联动运转机制。综合比较,发行人
LNG 生产成本可控,与中亚进口管道气的门站价格相比,具有一定的成本竞争
优势。

     此外,广汇新能源煤化工项目项目采用了碎煤加压气化生产工艺,该套工艺
不仅能生产甲醇,还能 LNG、环烃、混酚、杂醇等产品,且副产品的产量将随
着工艺流程的改进而大幅提升,这种优良的组合效益使发行人煤化工产品成本优
势凸显。

     (3)完整、配套的能源全产业链供应优势

     发行人采取的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能够确保发行人产业链从上游
资源获取、中游加工利用到下游物流通路的整体保障。通过数年的努力,发行人
在上游投资建设新疆内煤炭综合开发基地和境外油气综合开发基地已初见成效,
煤炭开采已具备规模;在中游通过自建公路快速投入疆煤东运,建成贯通中哈跨
境天然气管线,修建红淖三铁路,在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市、江苏省启东市投资建设物流中转基地等举措完善通路;在下游加大力度
建设 LNG 加注站点、推广 LNG 重卡运输车辆,已经基本具备从上游资源勘探
开发、中游资源加工转换和物流中转运输(铁路、公路、油气管网、物流基地、
中转码头),一直到下游终端市场销售的完整能源产业链布局。

     (4)LNG 业务行业地位突出,技术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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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 LNG 产品的市场定位为对“西气东输”和“海气上岸”的服务和补充,
与国内大型石油天然气企业采用错位竞争的方式,有效的降低了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 LNG 产品不仅面向距离天然气输送管网覆盖范围较远的中、小城市和位
于城市周边的工业用户,亦可作为天然气输送管网覆盖地区的高峰调节用气。目
前发行人在陆地非管输 LNG 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此外,发行人通
过严控产品质量、注重客户体系的维护使其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市场认可度不断提
高。整体看,发行人在国内陆地非管输 LNG 行业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

     此外,发行人 LNG 项目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其中天
然气液化技术为德国林德(Linde)公司的 MRC 混合冷剂循环技术,贮存和配送
技术为德国乔特波 TGE 技术,关键设备螺旋缠绕式换热器为德国林德专有技术
产品,原料气压缩机和冷剂压缩机均为日本荏原公司产品,闪蒸汽压缩机为日本
神冈公司产品,驱动设备燃气透平为瑞典阿尔斯通公司产品。发行人先进的生产
设备为其未来 LNG 业务生产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经营方针及战略

     发行人将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
重点开发煤炭、天然气、石油三种资源,打造疆外煤炭综合开发基地,疆内煤炭
综合开发基地和境外油气综合开发基地三大生产基地,建设甘肃省酒泉及嘉峪关
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江苏省启东市三个园区,并打通淖柳公路、红淖
铁路和中哈跨境管线三条通道。

     发行人正面临着一个全新、重大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发行人将紧紧依托“一
带一路”的历史发展机遇,不断加强和提高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能力,全面提
升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沿着健康、可持续的轨道和谐发展,立足于实业、资本两
个市场,继续担当“一带一路”建设的新疆排头兵。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液化天然气、煤炭、煤化工三大主营业务板块。2014 年,
液化天然气、煤炭、煤化工产品收入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46.50%、26.01%
和 19.37%。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收入的构成及规模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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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3、盈利能力分析”。

      (五)主要产品与服务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发行人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发行人在业务转型中始终坚持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的能源全产业
链战略。目前发行人已经初步具备上游资源勘探开发和生产加工、中游物流中转
运输(铁路、公路、油气管网、物流基地、中转码头)系统建设、下游终端市场
销售网络的完整能源产业链布局,形成了液化天然气、煤炭和煤化工三大主营业
务板块。

     (1)产业链的上游

     产业链的上游主要包括:对煤炭、油气等资源的权属获取、勘探、开采和加
工转换。煤炭是煤化工业务的原材料,油气资源(包括油气管网的建设)为液化
天然气的生产提供原材料。

     通过不懈的努力,发行人在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地区和新疆阿勒泰地
区富蕴县获取了丰富的煤炭资源,为煤化工项目的原材料供应提供了坚实保障。
发行人油气资源主要是以间接持有 TBM 公司 52%股权的方式控制的哈萨克斯坦
斋桑地区的油气资源,以及广汇石油下属 ACG 公司(广汇石油间接拥有 ACG
公司 51%的权益)拥有的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地区的油气资源。

     发行人和 TBM 公司共同合作建成中哈跨境天然气管线,该管道总长 115.5
公里,用于将 TBM 公司所开采的天然气输送至吉木乃 LNG 生产工厂。

     发行人致力于打造东疆煤炭综合开发基地(包括淖毛湖煤矿、广汇新能源煤
化工项目、鄯善 LNG 生产工厂等)、北疆煤炭综合开发基地(包括阿勒泰富蕴煤
矿及煤化工项目、吉木乃 LNG 生产工厂等)、哈萨克斯坦油气综合开发基地三大
生产基地。目前,发行人已具备年生产 2,000 万吨原煤、120 万吨甲醇、15 亿方
LNG 的能力。

     在煤炭领域,发行人位列 2014 年中国煤炭企业 100 强第 71 位,并成为 2013
年中国煤炭企业 100 强原煤产量增长率最快的企业;在 LNG 业务领域,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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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为国内经营规模名列前茅的陆基 LNG 供应商;在煤化工领域,广汇新能源
煤化工项目是国内在同一套生产装置上产出产品最多的煤化工项目,该项目被列
为国家大型煤基二甲醚装置示范工程,项目装置设计转换率高,资源禀赋含量高。

     (2)产业链的中游

     产业链的中游主要包括物流中转运输(铁路、公路、油气管网、物流基地、
中转码头)系统建设。

     能源战略的实施与物流系统建设相辅相成,能源物流建设在整个能源产业链
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发行人能源项目主要位于西北地区,距离终端市场运
距长、运费高,运输是能源物流生产、流通、储存、配送等整个链条的关键环节。

     发行人积极探索将原有物流业务与能源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构建公
路和铁路运输方式互补的、多个 LNG 仓储中转物流配送节点并行的、具备多产
品(煤炭、LNG、石油、煤化工等产品)仓储功能为一体的能源产品物流体系,
将自主生产、采购其他供应商产品等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复合供应模式为客户就
近提供能源产品,降低运输成本和扩大能源市场占有率。

     (3)产业链的下游

     产业链的下游主要是终端市场销售网络(城市管网建设、LNG 加注站等)
建设。终端市场销售网络的建设是发行人能源产业链持续盈利的重要保证。

     发行人 2012 年新建 LNG、L-CNG 加注站 45 座,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司
加注站总量达 103 座。2013 年发行人分别新建加注站 35 个,2014 年完成 LNG
加注站立项 92 座,结转在建 11 座,完成站点收购 6 座,新开工建设 34 座,新
投入运营站点 31 座。截至 2014 年末,民用接驳供应居民户数总计 23.7 万户。
发行人目标于 2017 年末在全国建成 1,000 座加注站,为发行人产业链向下游的
延伸提供大力支持。

     2、发行人的业务板块情况

     (1)液化天然气(LNG)

     液化天然气(LNG)是由天然气经过预处理,脱除重质烃、硫化物、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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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等杂质后,在常压下深冷到-162℃液化形成,其体积仅为气态时的 1/625。因
此 LNG 产品具有运输、储存效率高,生产、运输、使用方便,安全性好的特点,
是一种真正的清洁“绿色”能源,可普遍用于工业燃气、民用气、汽车燃料、城市
调峰、燃气发电、化工用气等。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液化天然气储运”均属于鼓励类产
业,未来国内液化天然气行业将得到快速发展。相对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有
效地补充了管道天然气运输方式无法到达地区的需求。

     发行人 LNG 产品的市场定位为:对“西气东输”的服务和补充,发行人目前
生产和销售的液化天然气主要用于汽车、工业、民用等领域。发行人将 LNG 产
品通过公路运输,销往全国约 46 个城市,不仅面向距离天然气输送管网覆盖范
围较远的中、小城市和位于城市周边的用户,亦可作为天然气输送管网覆盖地区
的高峰调节用气,填补了“西气东输”和主干管网以外广阔地域,弥补了管网供气
不足。

     发行人先后完成建设鄯善 LNG 生产工厂、吉木乃 LNG 生产工厂、广汇新
能源(煤化工项目)三大生产工厂,具备年生产 15 亿方 LNG 的能力,成为目前
国内经营规模名列前茅的陆基 LNG 供应商。

     其中,鄯善 LNG 项目于 2004 年 9 月建成投入运营,具备年生产 5 亿方 LNG
的能力。吉木乃 LNG 生产工厂于 2013 年 6 月通气试生产,气源全部来自发行人
在哈萨克斯坦斋桑地区开采的天然气,通过与之相配套的跨国天然气输气管道输
送。广汇新能源煤化工项目于 2013 年 9 月 9 日取得正式试生产的批复,具备年
生产 5 亿方煤制 LNG 的能力,其煤炭资源来自发行人自身的哈密淖毛湖地区煤
矿。

             表 3-10 2012 年至 2015 年上半年发行人自产 LNG 产销量明细表

         项目            2015 年上半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量(亿方)                 3.81              9.15               5.46            3.13
销量(亿方)                 3.80              9.15               5.46            3.14
平均售价(元/方)            1.95              2.19                2.3            2.21

     1) LNG 业务的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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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实施国内、国外“两条腿”走路的液化天然气气源保障措施。在国内,
发行人与中石油等大型国企合作获得气源。在国外,发行人的油气资源主要是以
间接持有 TBM 公司 52%股权的方式控制的哈萨克斯坦斋桑地区的油气资源,以
及由广汇石油下属 ACG 公司(广汇石油间接拥有 ACG 公司 51%的权益)拥有
的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地区的油气资源。发行人投资并建设境外油气综合开发
基地,更好地保障液化天然气的气源供给。

     目前发行人生产 LNG 业务采购的原料分为天然气和煤炭,主要来自于两个
方面。一是从中石油吐哈油田购买。广汇天然气公司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买
卖合同》,合同期限从 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供气量为 5.2
亿方/年,为发行人 LNG 产品提供了中长期稳定的气源保障。

     二是通过自有资源获得。其中,广汇新能源煤化工项目的煤制气主要原料是
发行人自有的哈密淖毛湖地区煤矿所开采的煤炭。吉木乃 LNG 生产工厂的原料
气主要来自广汇石油下属 ACG 公司拥有的哈萨克斯坦斋桑地区的气源。斋桑油
气田天然气可采储量约为 60 亿立方米,2013 年 6 月已经实现通气。

     2) LNG 生产模式

     目前,发行人的 LNG 生产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利用天然气源经深冷处
理后,生产出 LNG。鄯善和吉木乃 LNG 生产工厂即为此类。二是以煤炭为原料,
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煤制天然气,再通过液化处理,形成煤制 LNG。广汇
新能源煤化工项目即为此类。

     3) LNG 的运输模式

     目前,LNG 生产从工厂到终端市场的运输主要通过 LNG 槽车运输,包括由
发行人自身专业的大型运输车队和引进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等多种形式,运抵
LNG 的各种供应站,包括 LNG 气化、分布式 LNG 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满足
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

     4) LNG 的销售模式

     LNG 销售的定价模式如下: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 LNG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 0#柴油的销售价格波动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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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最终定价;车用 LNG 及民用气遵循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制定的销售价
格指导。

     LNG 的销售模式主要采用零售和批发方式。同时,为充分发挥发行人在各
地建立的销售网络的作用,发行人还通过同各地 LNG 厂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向其采购 LNG 并对外销售,以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煤炭业务

     发行人位列 2014 中国煤炭企业 100 强第 71 位,煤炭产量位列全国 50 强第
46 位。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在产煤矿主要位于哈密淖毛湖地区,共有 3 个煤
矿,分别为白石湖煤矿、伊吾县煤矿和黑顶山煤矿,均为露天煤矿,煤炭资源总
储量达 17.76 亿吨。发行人在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6 个煤矿已取得探矿权,已探明
的煤炭资源储量为 19.48 亿吨,其煤炭储量充沛,煤质特殊。

     发行人煤炭业务所生产的煤种主要是 41 号长焰煤,为优质的动力煤和煤炭
深加工的原料,其灰分在 6%左右,挥发分在 50 左右,发热量在 5,200 大卡,焦
油含量在 12%-15%,油气总量高达 30%,含硫小于 0.5%,是目前国内稀缺的高
油煤和煤化工产品的重要优质原料。

     目前发行人煤炭开采已具备一定规模,一方面为新型煤化工业务奠定原材料
供应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发行人拥有的煤炭资源具有露天开采、运距短、热值
高等特点,除了可以充分满足煤化工项目自身需求外,还可成为甘肃省等地区的
工业和火电等用煤企业的上佳选择。目前发行人已经与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
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甘肃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发行人丰富的煤炭资源提供了市
场空间。为了解决“疆煤东运”的运输瓶颈问题,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先后建设了淖
柳公路、柳沟煤炭综合物流园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正在修建红淖铁路。

                表 3-11 2012 年至 2015 年上半年发行人煤炭产销量明细表

                                                                              单位:万吨

         项目           2015 年上半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量                          434.44         1,475.87           1,306.11           844.5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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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量                      316.54        1,076.99          960.17            689.68
     其中:铁销            183.48         471.26           305.78            339.94
        地销               133.06         605.73           654.37            349.74

     1)煤炭的开采

     发行人开发建设的矿区主要分布在哈密淖毛湖地区,均为露天煤矿,采用露
天开采的方式。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单斗电铲—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带式输送
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同时使用 950 型采煤机和 540 型采煤机,提高煤矿机械化
程度,露天开采回采率达到 95%以上。

     2)煤炭的运输模式

     发行人煤炭业务的运输主要采取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新疆以外地
区的销售主要依靠铁路运输。2010 年 9 月,发行人建设的哈密淖毛湖至甘肃柳
沟的淖柳矿用公路竣工通车,成功打通了淖毛湖煤矿至甘肃河西煤炭市场的通
道,使哈密地区煤炭进入河西走廊的运距大大降低。发行人正在建设红淖三铁路,
红淖铁路红柳河至淖毛湖段在图拉尔根站外 202 处成功合拢。未来淖毛湖至兰新
线红柳河站铁路项目的通车对发行人未来煤炭、液化天然气、煤化工等大宗能源
产品的运输均形成有效保障,届时淖毛湖煤炭外运能力将大幅提升。

     3)煤炭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的煤炭销售业务采取了直接销售模式,大部分销售市场集中在哈密地
区淖毛湖周边地区、兰州市以及河西走廊地区。同时,发行人通过与大型物流公
司的战略合作,拓展四川省、重庆市、湖南省和湖北省等区域市场。发行人已经
与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甘肃电力
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3)煤化工产品

     发行人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高附加值的煤化工产业。目前,发行人的
煤化工产品主要来源于广汇新能源煤化工项目,产品除了煤制 LNG 之外,主要
为甲醇,其余包括环烃及其他副产品。甲醇广泛应用于化工、医药、轻工、纺织
及运输业等领域。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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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新能源煤化工项目于 2013 年投产,2014 年运行平稳,各类产品达到持
续稳定生产状态。除 LNG 产品外,2014 年发行人煤化工项目共生产甲醇 68.49
万吨,同比增长 162.62%;生产其他副产品 28.81 万吨,同比增长 206.82%。

     1)采购和生产情况

     发行人煤化工生产所需的煤炭主要来自于发行人自身拥有的煤矿。发行人的
煤矿资源请详见本节“五/(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2)运输及销售模式

     发行人煤化工产品(甲醇、煤制 LNG、环烃等)销售的运输主要采取客户
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目前以公路及铁路运输为主。发行人甲醇等煤化
工产品均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因此主要采取向
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

      (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资质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表 3-12 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

序
        名称            证号          颁发日期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所有权人
号
一、煤炭板块
                   C65000020090                    新疆国土资                  广 汇 新能
1    采矿许可证                       2014.03.25                  2019.03.25
                   51120020567                     源厅                        源
     安全生产许    (新)MK 安许字                 新疆煤矿安                  广 汇 新能
2                                     2014.08.01                  2017.07.29
     可证          (2014)200Y3G2                 全监督局                    源
     爆破作业单                                    哈密地区公                  广 汇 新能
3                  6522001300015      2013.08.02                  2016.08.02
     位许可证                                      安局                        源
     江苏省道路    交运输辅助许可
                                                   启东市道路                  广 汇 能源
4    运输辅助业    字通               2014.04.11                  2018.04.10
                                                   运输局                      物流公司
     经营许可证    320681600232
                                                   启东市吕四
     危险化学品    苏(通)安经字                                              广 汇 能源
5                                     2014.09.17   港镇人民政     2017.09.16
     经营许可证    (启)100008                                                物流公司
                                                   府
                   新交运管许可哈                                              新 疆 广汇
     道路运输经    字                              伊吾县道路
6                                     2014.09.24                  2018.09.23   哈 密 物流
     营许可证      652202008368-01                 运输管理局
                   号                                                          有限公司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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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名称            证号         颁发日期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所有权人
号
二、LNG 板块
                                                  新疆安全生                  吉木乃广
     安全生产许    (新)WH 安许证
1                                    2013.12.26   产监督管理     2016.12.25   汇天然气
     可证          字(2013)00308
                                                  局                          公司
     危险化学品                                   新疆危险化                  吉木乃广
                   XJWHP65431000
2    登记注册证                      2014.01.09   学品登记办     2017.01.08   汇天然气
                   6
     书                                           公室                        公司
                   新交运管许可吐
     道路运输经                                   鄯善县道路                  广 汇 天然
3                  字 652122003247   2014.04.01                  2018.03.31
     营许可证                                     运输管理局                  气公司
                   号
     质量管理体    00115Q20805R2                  中国质量认                  广 汇 天然
4                                    2015.01.20                  2018.01.19
     系认证证书    M/6500                         证中心                      气公司
     职业健康安
                   CQC15S20132R2                  中国质量认                  广 汇 天然
5    全管理体系                      2015.01.20                  2018.01.19
                   M/6500                         证中心                      气公司
     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    CQC15E20223R2                  中国质量认                  广 汇 天然
6                                    2015.01.20                  2018.01.19
     系认证证书    M/6500                         证中心                      气公司
                                                  自治区安全
     安全生产许    (新)WH 安许证                                            广 汇 天然
7                                    2014.12.16   生产监督管     2017.12.15
     可证          字(2014)00091                                            气公司
                                                  理局
                                                  自治区安全
     安全生产许    (新)WH 安许证                                            广 汇 天然
8                                    2014.01.20   生产监督管     2017.01.19
     可证          字(2014)00015                                            气公司
                                                  理局
     危险化学品                                   自治区危化                  广 汇 天然
9                  652112014         2014.04.10                  2017.04.09
     登记证                                       办                          气公司
                                                                              新 疆 广汇
                                                  自治区开发
1    危险化学品    新乌安经(2013)                                           能 源 销售
                                    2013.09.06    区全生产监     2016.09.05
0    经营许可证    050015                                                     有 限 责任
                                                  督管理局
                                                                              公司
                                                                              新 疆 广汇
                                                  乌鲁木齐市
1    危险化学品    新 乌 安 监 管                                             清 洁 能源
                                     2015.06.22   安全生产监     2018.06.21
1    经营许可证    (2015)000029                                             科 技 有限
                                                  督管理局
                                                                              责任公司
三、煤化工板块
                                                  新疆安全生
     安全生产许    (新)WH 安许证                                            广 汇 新能
1                                    2015.06.02   产监督管理     2017.09.08
     可证          字(2014)00328                                            源
                                                  局
     非药品类易
                                                  哈密地区安
     制毒化学品    (新)                                                     广 汇 新能
2                                    2015.06.01   全生产监督     2017.09.08
     经营备案证    3S65220100001                                              源
                                                  管理局
     明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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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名称            证号          颁发日期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所有权人
号
     地质勘查资                                   新疆自治区
1                  65201211500003    2012.02.08                  2017.02.07   广汇石油
     质证书                                       国土资源厅

     2014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已收到国家商务部下发的商贸函〔2014〕635 号
文件《商务部关于赋予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批复》,
赋予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安排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
司 2014 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20 万吨;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可根据
市场情况将原油销售给符合产业政策的炼油企业。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图 3-2 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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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治理情况

     发行人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完善的相
关公司治理文件,严格规定了法人治理结构每个层级的权限、义务和运作流程。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
和监督机构,各机构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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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特殊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达到或
超过经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 50%以后的任何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审议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
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调整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2、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成员 11 名,其中包括独立董
事 4 名,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内部问责委员会。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
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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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的工作规则;股东大会授予的公司当期净资产 30%以内的包括项目投资、资产
处置、贷款及其他担保等事项的资金运作权限,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
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设主席 1 人,监事 4 人,其
中职工监事 2 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
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的负责管理人员;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
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运营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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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介绍

     1、综合办公室

     组织制定、实施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与工作计划,安排监督检查、督办办公资
产管理,协调公司公共事务,落实领导督办工作。

     2、风险控制与审计部

     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机制及内控制度运行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
行评价;并定期给管理层、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负责建立
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风险控制和审计项目计划并实
施;开展公司财务、经营效益、项目投资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与评价;负责核
心管理层的离任审计;对公司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等。

     3、人力资源管理部

     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开发公司人力资源,建立、
培养公司高素质员工队伍;从事公司总体人力资源管理,并为公司各部门、机构
开展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为公司取得良好业绩
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持。

     4、财务部

     编制、审核、汇总、合并会计报表,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依法合理筹措和有效使用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加强资金管理。

     5、运营管理部

     组织拓展客户与服务客户,进行营销策划和品牌运作,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以最好的价格和最安全的收汇方式销售公司产品。

     6、证券部

     负责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计划、咨询、协调等专项工作,为公
司的有关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7、招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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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依托广汇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对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招标采购业务进行
集中管控,实施两级采购;按照招采网络平台的设定,结合招采业务管理需要,
制定公司相关规定与制度;招采中心对供应商、合同的管理、跟踪、市场询价等
工作形成定期分析及报表的管理。

      (四)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1)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对发行人 2011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披露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发行人在内部控
制、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独立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下发了《关于广汇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违规问题的监管警示函》(以下简
称“《警示函》”)(新证监局函〔2012〕62 号),要求整改。

     发行人按照《警示函》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于 2012 年 5 月向中国证监会
新疆监管局提交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的整
改报告》。发行人并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上刊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2-062),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2〕478 号)。

     (2)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29 日对发行
人进行了年报专项现场检查,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及会
计核算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并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下发了《责令改正决定书》
(新证监局函〔2012〕118 号),要求发行人逐项整改和落实。发行人按照《责
令改正决定书》进行了整改,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逐项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
施予以落实,并形成专项整改报告。发行人并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
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责令改正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12-051)。

     (3)2013 年 4 月 6 日,广汇新能源在煤制气试生产过程中,B 煤气水贮槽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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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装置发生一起因爆裂引起火灾的安全生产事故,该次爆炸燃烧事故未造成人

员伤亡,但造成广汇新能源直接经济损失逾 4,000 万元。造成上述事故的主要原

因为:相关装置在煤制气试生产过程中,因煤气水分离不充分,使含油煤气进入

B 煤气水槽,水槽中剩余含油介质在底部直通式蒸汽加热装置的直接加热下,引

起油层下剩余的水层沸腾,使水槽内压力瞬间增大,双向呼吸阀排气不及,煤气

水槽底侧壁焊缝撕裂,水槽在爆裂过程中产生火花引起高温含油介质或混合气体

着火。

     针对广汇新能源上述事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下发了《关于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6”较大爆炸燃烧事故的

通报》(新安监调查〔2013〕99 号),公布了事故原因并指出了广汇新能源在安

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013 年 7 月 16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6”爆炸燃烧事故的处理决定》(哈地安监管字〔2013〕

95 号),认定广汇新能源“46”爆炸燃烧事故属于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广汇

新能源及事故部分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处罚,对事故部分相关责任人由广汇新能

源按照其公司规章进行处理。

     此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及广汇新能源除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外,认真及

时调查事故原因,加紧对受损设备的恢复、事故现场的清理,针对事故原因进行

了技术改造,提高油水分离装置效力,增加了安全防范设施及预警系统;同时,

发行人及广汇新能源总结了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了细化,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了完善与加强。

     2013 年 7 月 19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危险化学

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新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3〕048

号),同意广汇新能源 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项目再次试生产(使用),试

生产(使用)期限为 2013 年 7 月 19 日至 2014 年 7 月 18 日。2015 年 6 月 2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最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汇

新能源现在已经恢复正常生产。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情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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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
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2、资产完整

     发行人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
整的生产经营所需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
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
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4、财务独立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立了
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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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情况。

     5、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
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
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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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 244.48 亿元,其
中已使用授信额度 127.06 亿元,未使用额度 117.42 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
约定,未发生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和银行间债务
融资工具共 8 笔,合计 82 亿元,分别为 10 亿元“09 广汇债”、20 亿元“11 广汇
01”、10 亿元“14 广汇能源 PPN001”、6 亿元“14 广汇能源 PPN002”、4 亿元“14
广汇能源 PPN003”、10 亿元“14 广汇能源 CP002”、12 亿元“15 广汇能源 CP001”、
和 10 亿元“15 广汇能源 MTN001”。


          表 4-1 发行人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债券种类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偿还情况
  1    09广汇债              公司债券         100,000 2009-8-26    2016-8-26    按时偿付
  2    11广汇01              公司债券         200,000 2011-11-3    2017-11-3    按时偿付
  3    14 广汇能源 PPN001    定向工具         100,000 2014-5-30    2017-5-30    按时偿付
  4    14广汇能源PPN002      定向工具          60,000 2014-8-8     2015-8-10    按时偿付
  5    14广汇能源PPN003      定向工具          40,000 2014-9-19    2015-9-19    按时偿付
  6    14广汇能源CP002      短期融资券        100,000 2014-12-5    2015-12-5    按时偿付
  7    15广汇能源CP001      短期融资券        120,000 2015-1-26    2016-1-26    按时偿付
  8    15广汇能源MTN001      中期票据         100,000 2015-6-11    2018-6-11    按时偿付
合计                                          820,0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待偿还债券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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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其他处于存续期待偿还的债券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累计
公司债券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占发行人 2014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
资产比例为 39.72%,不超过发行人 2014 年末净资产的 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 4-2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2012 年度/末
        项目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流动比率 1(倍)              1.63           0.46        1.64      0.40        2.48           0.79
速动比率 2(倍)              1.63           0.41        1.64      0.34        2.48           0.74
资产负债率 3(%)           62.20          66.56        54.44     64.89       45.30        62.29
             4
利息保障倍数 (倍)                 -        2.34           -      1.97             -         2.22
贷款偿还率 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6(%)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
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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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表 5-1 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2015 年上半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2012 年度/末
                              年/末
流动比率 1(倍)                   0.53            0.46            0.40            0.79
速动比率 2(倍)                   0.48            0.41            0.34            0.74
资产负债率 3(%)                67.55            66.56           64.89           62.29
贷款偿还率 4(%)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5(%)                  100              100            100              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6(次)             3.39            8.70            8.79            5.52
存货周转率 7(次)                 3.10            6.95            5.92            7.07
利息保障倍数 8(倍)               1.81            2.34            1.97            2.22
总资产周转率 9(次)               0.07            0.20            0.18            0.18

     2、母公司报表财务指标

                         表 5-2 发行人母公司报表财务指标

                         2015 年上半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2012 年度/末
                            年/末
流动比率 1(倍)                  1.61            1.63            1.64             2.48
速动比率 2(倍)                  1.61            1.63            1.64             2.48
资产负债率 3(%)               64.17            62.20           54.44            45.30
贷款偿还率 4(%)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5(%)                 100              100             100              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6(次)            0.43            0.76            2.40             4.82
存货周转率 7(次)              91.69           507.80        1,040.86           895.31
总资产周转率 9(次)              0.02            0.04            0.13             0.19
   注: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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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合并报表
口径):

                               表 5-3 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

           财务指标             2015 年上半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0          16.38             8.95           12.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86           8.24             7.55             6.70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表 5-4 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上半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361,051.06   633,097,912.90     -212,130,434.37         387,737,453.04
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
                       271,353,010.20   224,920,730.16      325,321,020.96         116,007,156.63
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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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上半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66,510.00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6,452,436.63    16,875,383.95      14,744,840.80
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
                                                          52,351,365.22      69,980,426.23
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7,809,874.97   -17,864,263.21    13,405,670.36      33,039,508.98
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7,915.78      -733,014.98    15,611,501.11      -1,790,775.01
额
所得税影响额           -53,135,200.30   -32,023,895.57   -94,270,649.87    -154,579,273.61
       合计            201,776,901.77   813,849,905.93   117,230,367.36    465,139,337.06


      二、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
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0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
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假设公司债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发行;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
负债、权益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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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一)对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表

                        表 5-5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模拟变动额
                       (原报表)             (模拟报表)
流动资产                  1,208,174.44            1,368,774.44               160,600.00
非流动资产                 728,389.62               728,389.62                        -
资产总计                  1,936,564.06            2,097,164.06               160,600.00
流动负债                   743,043.78               703,743.78               -39,300.00
非流动负债                 461,491.29               661,391.29               199,900.00
负债合计                  1,204,535.07            1,365,135.07               160,600.00
资产负债率(%)                 62.20                    65.09                     2.89
流动比率(倍)                   1.63                      1.94                    0.31



      (二)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表 5-6 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模拟变动额
                       (原报表)             (模拟报表)
流动资产                   586,806.56               692,559.32               105,752.76
非流动资产                3,176,819.86            3,176,819.86                        -
资产总计                  3,763,626.43            3,869,379.19               105,752.76
流动负债                  1,275,684.54            1,192,437.30               -83,247.24
非流动负债                1,229,231.62            1,418,231.62               189,000.00
负债合计                  2,504,916.15            2,610,668.91               105,752.76
资产负债率(%)                 66.56                    67.47                     0.91
流动比率(倍)                   0.46                      0.58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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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中的 94,247.24 万
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105,752.76 万元其余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从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到期的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表 6-1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到期日          金额
 广汇天然气公司           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2015.09.15       4,125.32
 吉木乃天然气公司         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             2015.09.30       4,000.00
 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
                          中国银行中卫支行                       2015.09.30       1,000.00
 限公司
 广汇能源                 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             2015.10.27       3,850.00
 广汇新能源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                          2015.10       1,000.00
 广汇能源                 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             2015.11.04         850.00
 广汇能源                 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             2015.11.04       5,850.00
 广汇能源                 交通银行二道桥支行                     2015.11.20      10,000.00
 广汇能源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2015.11.27       8,750.00
 广汇能源物流公司         工商银行启东支行                       2015.11.28         900.00
 广汇能源                 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                     2015.12.14      10,000.00
 广汇天然气公司           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2015.12.25      10,000.00
 吉木乃天然气公司         中国银行阿勒泰支行                     2015.12.31         810.00
 广汇石油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2.31       5,957.93
 广汇石油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2.31       9,213.30
 广汇石油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2.31       6,9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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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到期日          金额
 广汇新能源            中国银行哈密分行                      2016.01.09      10,000.00
 广汇能源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                      2016.01.24         100.00
 广汇能源物流公司      工商银行启东支行                      2016.01.25         900.00
                              合计                                           94,247.24

     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
到位时间、资金量及资金使用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和使用。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监管银行负责对专项账户内的监管资金进行安全保
管,确保监管资金的完整与独立,并保存监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与其
他相关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八、有
息负债分析/(四)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的内容。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
比本次债券发行前有所提高,财务杠杆运用更为适当;同时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改善了
发行人的负债结构,这将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发行人战
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 2014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
模拟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0.46 提高至 0.58,提高了发行人的
短期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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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发行人短
期偿债能力,并降低发行人长期资金融资成本,从而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稳定
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发行人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业务持续稳定
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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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案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发行人董事会关于 2012 年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七)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2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
查文件: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主承销
商或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联系人:倪娟

     电话:0991-3762327

     传真:0991-2370095

     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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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15 层

     联系人:李飞、李昊松

     电话:010-66555164

     传真:010-66555435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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