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4-22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1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本源、张伟民、马凤云和公司董事陆伟、康敬成
五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胡本源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共计召开
五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15 年 1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2015 年 4 月 1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等
事项;
3.2015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关于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
所等事项;
4.2015 年 8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 2015 年度审计费
用标准等事项;
5.2015 年 10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一)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并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三次(一次预审沟通,两次审计沟通)
以现场方式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2015 年 10 月 19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现场审计阶段,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
司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就 2015 年大华审计工作进行预审沟通;审
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就审计计划、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策略进行了第一次沟通,出具了《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沟通会会议记录》。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
进度及初步审计结果进行了第二次沟通,出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沟通会会议记录》。
2016 年 4 月 2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了定稿财务审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
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至此,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
圆满完成。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执行的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评价,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
审计意见。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公司通过招标并根据招标结果,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
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公司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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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360 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15 年度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
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
够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公司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及时与
审计部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沟通,并有效督促内部审计计
划的实施,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
督促重大问题及时整改。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
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和交流。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
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
合并范围的单位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时,要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严格执
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跟踪,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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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有效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设计的适当性,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
积极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 2015 年度内审计划,并根据日常审计
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公司的要求不断完善审计工作安排。全年严格按照
年初计划及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提出
整改意见,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运作。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 2015
年开展了制度流程化建设工作,覆盖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重要制度,
并对其进行了流程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确保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
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以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
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16年度,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