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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6-04-22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股份本部、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

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

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液化

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分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运输分公司、新疆

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广汇能源综

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3.5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2.4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传递与反舞弊、内部审计、关联交易、

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重大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财务报告、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
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总额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收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收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收
                    入总额:≥ 1%           入总额:                入总额:<0.5%

                    利润总额:≥ 5%         ≥ 0.5% 且<1%           利润总额:<3%
                                            利润总额:≥ 3% 且 <5%
说明: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a.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b.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d.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
                  正。
重要缺陷          a.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b.控制环境无效。

                  c.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d.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e.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f.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

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资产总额 3‰及以上         资产总额 1‰(含)—3‰   <资产总额 1‰
额(RMB)
对公司是否有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大负面影响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
                  面影响                     造成负面影响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影响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偏差较大;

                   b.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c.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d.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e.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f.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说明:

按影响程度,除重大缺陷以外的,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公
司已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已落实整改完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公司根据管理需求的提高及内控环境的变化,适时地对内控手册、审批权限表进行了修

订完善,为有效的内控管理提供了依据。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的安

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保障。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并补充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控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6 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管理与评价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

确保内部控制体系与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机融合。同时加强合规培训教育,对公司中高层人员进行内控体

系-风险管理培训,强化各公司领导层的风险管理意识,扎实做好内控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岗位责任

制、考核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对现行的各项业务管理、审批流程及权限进行梳理。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16]000070号)。报告认为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宋东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