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晓蕾女士回避表决的声明 本人目前就职于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金融总部,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起担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独立董 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求。本人与广汇能源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2016 年 6 月 29 日,广汇能源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六届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利用“09 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人在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议案的全 部内容后,认为本人就职单位与广汇能源此次利用“09 广汇债”专 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隶属于同一单位,出于谨慎原则考虑,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之投 票表决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吴晓蕾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