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事项进行了核查与落实,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2、在对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 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所增补的董事候选人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增补杜中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张伟民、胡本源 吴晓蕾、马凤云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