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兑付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6-08-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兑付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或“发行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5 号文的核准,于2009年8月26
日发行了“2009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总额10亿元, 本期公
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95%。广汇能源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
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到期偿还。公司已于
2016年8月26日按期兑付了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就公司本期债券兑付
情况核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约定

    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制定了《2008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制
度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到期偿还。主要
条款如下:

    1、在本期公司债券本金到期日(即本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之兑付日)至少60
天前,公司应选定具有良好声誉的金融机构开设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并书面通知
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专项偿债账户应以公司的名义开设,但专项偿债账户印鉴卡应同时预留:

    (1)公司财务专用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

    (3)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指定的联系人的私章。

    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的转出指令应同时加盖上述印章。

    3、专项偿债账户资金存储的起始日期为本期公司债券兑付日前60天,并且
向专项偿债债户内存储的资金数额应满足如下要求:

    (1)不迟于本期公司债券兑付日前30天,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应不低于
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五十(50%);

    (2)不迟于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应不
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百分之百(100%)。

    4、在不影响公司在兑付日按期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前提下,专项偿债
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专项偿债账户开户银行的通知存款;经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同意,也可投资于该开户银行自营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前述投
资之收益应归集到专项偿债账户,但超过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部分除外。

    二、公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

    公司认真执行了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按期兑付了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
期利息。

    1、开设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在受托事务管理人海通证券指定联系人的见证下,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账号:
991900004010313。

    专项偿债账户印鉴卡应同时预留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海
通证券书面指定的联系人的私章。

    2、专项偿债账户资金存储情况

    (1)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14日在上述专项偿债账户内存入资金55,000万
元,不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总额106,950万元的百分之五十(50%);

    (2)截止2016年8月17日,公司在上述专项偿债账户内存入资金106,955.35
万元,不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总额106,950万元的百分之百(100%)。

    3、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6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第六
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同意。为了合理利
用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证专项偿债账
户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于2016年7月15
日使用偿债帐户预存资金55,000万元,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2)2016年8月16日,公司赎回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本保收益
型理财产品。

    (3)2016年8月22日,公司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
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共计106,955.35万元足额汇入本期债券登记、托管、委托
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

    三、核查意见

    经查看公司制定的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本期债券
专项偿债账户的信息资料,专项偿债账户资金存储的转账单据,以及公司历年付
息资料和相关公告。海通证券认为:广汇能源根据《2009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
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按期足额的兑付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
司债券兑付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