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6-12-20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目 录
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7
五、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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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6: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
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东升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宋东升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 听取并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2、 听取并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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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
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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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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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
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
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
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
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
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
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
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
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
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3759961,
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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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等提案,同意本
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
间,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已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
月。
上述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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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同意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本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
间,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已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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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三
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工作调动原因,陆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林发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
限与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陆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积极为公司生产经营出谋划策、
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其管理能力及专业水准,为公司能源战略转型及能
源产业经营发展做出很大的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向即将离任的陆伟先生
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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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林发现 男,汉族,1963 年 4 月 15 日生,毕业于郑州工学院化工
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通过 2016 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
引进工程创新型人才的评选,获得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支持。
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富蕴广汇
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富蕴广汇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辽宁广汇有机硫化工研究院院长。
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新疆广汇新
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开祥
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
部部长;河南省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厂长,河南省化工厅中大工程监理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阳化肥厂技术员、工程师、副主任、厂长助理、
跨地区承包经营双阳化肥厂厂长,安阳化肥厂副厂长,安阳化学工业集
团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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