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 15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年度 √
6
报告摘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7
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 √
8
保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 1-8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
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17/5/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
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7 年 5 月 5 日、8 日北京时间 10:00-18:
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
邮戳日不晚于 2017 年 5 月 8 日 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 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 真:0991-8637008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年度
6
报告摘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7
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
8
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