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2019-03-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
任广汇能源配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广汇能源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
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8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广汇能源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次定期检查的
参加人员为苏丽萍、孙泉。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广汇能源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分析
了广汇能源提供的文件资料,实施了包括观察、检查、询问、抽凭、复核、访谈
等必要程序,重点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出具了本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广汇能源 2018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
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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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汇能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
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
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
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广汇能源 2018 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公告文件内容
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重大业
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问核。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汇能源 2018 年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重点核查,
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汇能源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
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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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专户监管协议、资金划转凭证、
银行对账单,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和审
计会计师进行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汇能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广汇能源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文件、相关合同,重点核
查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汇能源对关联交易设置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合法、合规,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
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广汇能源对外公告的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财务人员
进行了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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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广汇能源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3、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访谈了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门工
作人员,了解公司截至目前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
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广汇能源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了解了 2018
年以来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从公开
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
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汇能源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
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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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广汇能源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
排保荐机构与广汇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访谈,为保
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汇能源 2018 年以来在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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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场
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明强 苏丽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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