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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汇能源”)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相关议案,拟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5 月 5 日获
中国证监会受理。

    二、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发布至今,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
相关工作,但由于证券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融资
环境、融资项目以及公司现状等因素,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拟对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申请文件;同时,公司将在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申请文件。

    三、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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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
请文件,是在充分实地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是基于公司实际
情况和资本市场环境做出的审慎举措,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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