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 人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 理人员 83 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自 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股份累计不低于 18,445,000 股, 且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次增持人员涉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94 人, 累计增持股份合计 10,711,083 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 7 月 10 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接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 核心管理人员共计 97 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 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个人 账户从二级市场增持广汇能源【SH 600256】A 股股票。根据个人资 金安排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分批次完成,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 全部增持完毕,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 18,445,000 股。 1 一、增持进展情况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实施增持进展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进展情况 增持后持有 本期增持计 本次增持前 本次累计增 序号 姓 名 职务 股份数量 划承诺购入 持股数(股) 持数量(股) (股) 数量(股) 1 宋东升 董事长 2,600,000 2,146,363 4,746,363 5,000,000 2 林发现 董事、总经理 2,000,000 1,224,500 3,224,500 1,600,000 3 韩士发 董事、副总经理 1,800,000 258,500 2,058,500 250,000 4 刘常进 董事 1,300,000 250,000 1,550,000 250,000 5 吴晓勇 董事 1,000,000 30,000 1,030,000 250,000 6 李丙学 董事 1,000,000 312,100 1,312,100 200,000 7 梁 逍 监事会主席 0 37,200 37,200 150,000 8 王 涛 监事 0 125,000 125,000 100,000 9 陈瑞忠 监事 0 95,400 95,400 100,000 10 周江玉 监事 0 61,000 61,000 100,000 董事会秘书、 11 倪 娟 1,730,538 295,300 2,025,838 150,000 副总经理 12 杨卫华 副总经理 1,600,000 100,000 1,700,000 250,000 副总经理、 13 马晓燕 500,000 60,000 560,000 150,000 财务总监 14 王 军 融资总监 1,600,000 200,000 1,800,000 200,000 合 计 - 15,130,538 5,195,363 20,325,901 8,750,000 (二)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进展情况 本次累计增持数量 本期增持计划承诺购入 人员类别 本次承诺增持人数 (股) 数量(股) 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 83 5,515,720 9,695,000 人员 2 说明:本次实施自愿增持计划的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包括: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疆 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 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密广汇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国际 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甘肃汇宏能 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 18 个重要子公 司经营班子成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83 人。 二、 本期增持计划内容及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 人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 人员 83 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自首 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股份累计不低于 18,445,000 股,且 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048 号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 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 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