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控股子公司LNG项目被列入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的公告2019-10-17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LNG 项目被列入重点地区
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
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应充分认识加
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市场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补足储气调峰短板。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所属两家控股
子公司 LNG 项目分别被列入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项目。近日,公司已收到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签发的乌财建【2019】211 号《关于下达 2019 年重点地区应急
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下达 2019 年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新
财建【2019】131 号)和市发改委《关于下达自治区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
2019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乌发改工交【2019】369 号),向公司下
达 2019 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13,250 万元,专项用于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
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拨款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江苏省南通港
吕四港沿海开发区,项目为 LNG 一级分销转运站,功能定位是“城市燃气季节调
峰,LNG 应急调峰站或接收站的补充气源,燃气汽车、工业、船泊、化工等用户
的供气,以及输气管道铺设未覆盖城市的 LNG 消费”。随着集储存、转运、终端
市场供应的一体化运营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本项目将更好地实现稳定江苏区域终
端市场供应、地方城市应急调峰等功能,具有良好的长期发展前景。
该项目共规划三期建设,三期工程全部投运后,整体预计可达到 300 万吨/
年的 LNG 周转能力,远期可达到 800-1000 万吨/年的 LNG 周转能力。该项目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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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工程即第二座 16 万方 LNG 储罐工程项目本次被列为乌鲁木齐调峰储备项目。
2、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鄯善 LNG 工厂停产搬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083 号公告)。经乌
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将鄯善工厂停产闲置的 3 万立方米 LNG 储罐及
配套设施正式列入乌鲁木齐储气调峰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批文编号
1 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 LNG 分销转运 乌财建
站扩建第二座 16 万方 LNG 储罐工程项目 5,750 [2019]211 号
(乌鲁木齐市调峰储备项目)
2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乌财建
吐鲁番市鄯善县 3 万立方米 LNG 储罐项 7,500 [2019]211 号
目
合 计 13,250
近期,公司被列入储气调峰建设的项目首批预算拨款合计 2000 万元已汇至
公司银行账户。
二、拨款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次拨款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 LNG 项目被列入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及社会效益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将充分利用自身技术、设施及管理优势,坚持做好区域内天然气产供储销建设
工作,切实为保障民生用气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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