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922,559,0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194%;广汇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8,947,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77%;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合计 2,981,506,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870%;广 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985,226,544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的 67.9277%,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2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 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7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完成了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75,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66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40 解质时间 2020 年 7 月 15 日 持股数量(股) 2,922,559,033 持股比例(%) 43.019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948,226,54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6.661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6774 二、新增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售股(如 是否 质押 质押 为控 本次质押 质权 持股份 总股本 融资 股东名称 是,注明 补充 起始 到期 股股 股数(股) 人 比例 比例 资金 限售类 质押 日 日 东 (%) (%) 用途 型) 交通 银行 股份 新疆广汇实 有限 2020 2022 补充 业投资(集 37,000,0 公司 是 否 否 年 7 月 年7月 1.2660 0.5446 流动 团)有限责 00 新疆 15 日 15 日 资金 任公司 维吾 尔自 治区 分行 37,000,0 合计 \ \ \ \ \ \ 1.2660 0.5446 \ 00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持股比 本次质押后累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例(%) 质押数量(股) (股) (%)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新疆广汇 实业投资 (集团) 2,922,559,033 43.0194 1,948,226,544 1,985,226,544 67.9277 29.2220 0 0 0 0 有限责任 公司 华龙证券 -浦发银 行-华龙 证券金智 58,947,387 0.8677 0 0 0 0 0 0 0 0 汇 31 号 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合计 2,981,506,420 43.8871 1,948,226,544 1,985,226,544 66.5847 29.2220 0 0 0 0 注:上表中“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华龙证券-浦发银行-华龙证 券金智汇 3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比例之间的差额系保留小数点 后四位产生的尾差。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201,95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9100%,占公司总股 本的 2.9727%,对应融资余额为 30,0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 质 押 股 份 累 计 799,900,000 股 , 占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7.3698%,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743%,对应融资余额为 109,003.68 万元。 广汇集团股权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营 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以上质押手续完备且风险可控,符 合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周转需求,在上述股权质押期间从 未出现任何逾期现象,且随着融资期满,各类解押手续均在积极办理 及正常披露过程中。 2、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 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 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 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 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 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