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用途及资金来源: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其中: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使用资金不低 于 6.51 亿元-9.30 亿元,不低于回购资金总额的 93%;用于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金为不超过 0.49 亿元-0.70 亿元,不超过回购资金总 额的 7%。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5.16 元/股(含), 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 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3.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8 月 17 日、8 月 20 日及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广汇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058、062、 063、064 号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为 6,078,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95%;成交的最高价为 3.38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3.3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 币 20,323,813.6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064 号 公告) 2.继而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内,公司在 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及时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且在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亦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067、072、079、083,2020-003、019、 029、032、034、049、053、054、065、067、071、077 号公告) 3.截至2020年8月13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6,347,641股,占公司总股本 6,793,590,970股的3.6262%。最高成交价为3.5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2.43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00,446,419.73元(不含佣金 及印花税),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下限。 4.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 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 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5.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之 日至发布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97 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个人账户从二级市场增持广汇能 源 A 股股票。自 2019 年 7 月 9 日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即截止 2020 年 1 月 9 日,上述 97 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135,77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37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已期限届满。因此,在回 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与本次增持计划存在股 票增持行为,但不存在股票卖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048、 068、071、078、082,2020-002、004 号公告) 四、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46,347,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62%, 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回购前 增 减 量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56,871,700 0.84 -17,313,510 39,558,190 0.58 无限售股份 6,737,103,270 99.16 16,929,510 6,754,032,780 99.42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 238,277,641 238,277,641 3.51 员工持股专户 0 0 8,070,000 8,070,000 0.12 股份总数(股) 6,793,974,970 100 -384,000 6,793,590,970 100 注: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影响总股本的变化,仅是暂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过户 至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2.上述股份总数的变动主要因回购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38.4万股不符合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 246,347,641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 案,本次回购股份中不低于回购股份总数的 93%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不超过 7%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体 处理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2 月 5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 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本次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均来源为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 20,000,000 股。其中:不 超过 8,070,000 股的股份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无偿赠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不超过 11,930,000 股的股份作为预留份额在本次持股 计划存续期内有偿转让,转让价格为回购成本价。公司已启动实施首 次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8,070,000 股股份过户至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的相关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05、022、037 号公告) 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 238,277,641 股均暂存放于该证 券账户,其中:11,930,000 股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 226,347,641 股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 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 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影响 公司回购计划的制定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 投资价值的认可,且结合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波动情况,旨能维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能正确体现出公司价 值和经营业绩。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可有效的统一公司、员工、 股东的利益,逐步加强了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保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 进了公司投资价值趋向合理水平,且确保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公众形 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持续、稳健的发展夯定了基础。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不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后续,公司将按照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