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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1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       √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
        部分条款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应选董事(7)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林发现                                         √
1.02    韩士发                                         √
1.03    梁 逍                                          √
1.04    倪 娟                                          √
1.05    马晓燕                                         √
1.06    刘常进                                         √
1.07    谭 柏                                          √
1.08    周江玉                                         √
2.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应选独立董事(4)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马凤云                                         √
2.02    孙积安                                         √
2.03    谭 学                                          √
2.04    蔡镇疆                                         √
3.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   应选监事(3)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王国林                                         √
3.02    李江红                                         √
3.03    李 旭                                          √
3.04    骆志坚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4、5 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 3 已经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
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0/10/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
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22 日北京时间 10:00-18:
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
邮戳日不晚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1            林发现
1.02            韩士发
1.03            梁   逍
1.04            倪   娟
1.05            马晓燕

1.06            刘常进
1.07            谭   柏
1.08            周江玉
2.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马凤云

2.02            孙积安
2.03            谭   学
2.04            蔡镇疆
3.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3.01            王国林
3.02            李江红

3.03            李   旭
3.04            骆志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
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
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
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
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
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
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
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
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
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
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
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
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
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