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10-20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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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目 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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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6 点 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
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勇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 董事长吴晓勇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 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 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四、 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 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5、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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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
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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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
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
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
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
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
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
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
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
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
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
0991-3759961、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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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
提名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提名林发现、韩士发、梁逍、倪娟、马晓燕、刘常进、谭
柏、周江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公
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在公司进行重大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决策时,能
够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与执行起到
良好的表率作用。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 8 名,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
定的非独立董事人选,因此,股东大会表决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
差额选举。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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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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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发现 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郑州工学院化工
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通过 2016 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
引进工程创新型人才的评选,获得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支持。现任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辽宁广汇有机硫化工研究院院长,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会长,新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
研究生导师。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富蕴广汇清洁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广汇
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兼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部长,河南省煤气集团义马气
化厂厂长,河南省化工厅中大工程监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阳化肥厂
技术员、工程师、副主任、厂长助理、跨地区承包经营双阳化肥厂厂长,
安阳化肥厂副厂长,安阳化学工业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韩士发 男,1962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哈密物流有限公
司董事长,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伊吾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
裁,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 逍 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
土资源厅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财务处主任科员,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林业厅天保中心财务副科长、科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
公室财务科主管会计。
倪 娟 女,1975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监事,新疆
广汇丝路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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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副会长,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董秘委员会常委、主任委员。曾任公司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运营部部长、副部长、企业
文化工作部部长、按揭部副部长。
马晓燕 女,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部部长。
刘常进 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长。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永
城煤电集团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谭 柏 男,1980 年 10 月 7 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新疆
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
周江玉 男,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新疆疆草生态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福海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
委副书记,新疆福海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曾兼任褔海县
齐干吉迭乡党委书记),新疆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新疆富蕴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书记、主任兼物价局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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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
提名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提名马凤云、孙积安、谭学、蔡镇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通过各自的专业技能
和丰富经验助力公司决策,能够发挥专业特长,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正确性,以各自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
见,协助管理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决策水平,为释
放公司业绩和提升公司价值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
会向全体独立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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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凤云 女,1955 年 2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化学工程与技
术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新疆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美国 Tufts 大学访问科学家。多年从事新疆煤质分
类与煤炭加氢液化、煤/油共炼、煤溶解、煤沥青改质和水力空化强化
低碳芳烃歧化、烷基化、羟基化等制备精细芳香化学品等,主持和完成
国家自然基金、“863”计划、自治区国际合作、重点研发、高技术等
项目 80 余项,发表论文 230 余篇,取得科技成果 8 项,授权国家发明
专利 30 余件,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1 次,二等奖、三等奖和教学
成果二等奖分别各 2 次,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二等奖,中国百名优秀
青年和新疆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自治区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 2
次、二等奖 5 次和三等奖 4 次。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
科学院新疆理化所客座研究员,哈萨克斯坦国卡拉干达大学特聘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业组专家顾问,新疆石
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秘书长,新疆现代煤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
长,新疆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国家禁化武履约专家,国家西北地区环境
应急咨询专家,新疆煤炭清洁转化与化工过程新疆重点实验室主任,国
家英汉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自治区精品课程《化工原理》建设负责人,
新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能源化学工程》建设负责人。曾任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积安 男,195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济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具备银行业 34 年的工作经验,熟悉银行各项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熟悉并擅长财务核算、资金运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检查及信
贷等方面的业务。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建设银行新疆
分行资深专员,中国建设银行甘肃总审计师兼总审计室主任,中国建设
银行新疆总审计师兼总审计室主任,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支行计划
信贷科副科长,区分行办公室主任科员、筹集资金处副处长、计划资金
处副处长、筹集资金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
谭 学 男,1981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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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赤峰双百财务
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管会计、赤峰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
蔡镇疆 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法博士,新疆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新疆)基地负责
人,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研究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
理事,新疆法学会会员,乌鲁木齐仲裁委仲裁员。曾担任钦州仲裁委仲
裁员、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评析专家,新疆诚和诚律师事
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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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名王国林、李江红、李旭、骆志坚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另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王林、陈瑞忠为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利
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搞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第七届监
事会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共4名,人数超过《公司章程》
规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因此,股东大会表决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实行差额选举。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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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林 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律专业。
现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伊吾广汇矿业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新疆富蕴广
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副部长。
李江红 女,197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财务副总监、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
李 旭 男,198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审计
师。现任公司审计督察部部长。曾任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部部长;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部长,审计部副部长。
骆志坚 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
现任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
公司党支部书记,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富
蕴县天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海县福山新型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屯河富蕴水泥公司行政办主任。
附件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 林 男,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新疆广
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阿勒泰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科科长,阿勒泰卫生局副主任,阿勒泰妇幼保
健院干事。
陈瑞忠 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
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支
部书记、副总经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招投标采购中心主任,新
疆富蕴广汇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公司第三
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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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细化,拟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2014 年 8 月 15 日修订与 2020 年 10 月 9 日修订对照表》。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 1:《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4 年 8 月 15 日修订与 2020
年 10 月 9 日修订对照表》。
附件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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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14 年 8 月 15 日修订 2020 年 10 月 9 日修订
第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第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将在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
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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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部分
规定与会议议事规则所涉相关内容保持表述一致,现特对《公司章程》
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 2020 年 2 月 5 日修
订与 2020 年 10 月 9 日修订对照表》。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 1:《公司章程 2020 年 2 月 5 日修订与 2020 年 10 月 9 日修
订对照表》。
附件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草案)》。(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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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0 年 2 月 5 日修订 2020 年 10 月 9 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 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事;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在会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但在特殊
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及以通讯
方式表决的董事会临时会议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
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议。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 十日前将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以《公司章程》
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规定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会会议。 议的,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监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事。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监事会临时
会议及以通讯方式表决的监事会临时会议除
外。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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